从Jeong Cheongjo处获赠价值4亿的宾利,将按20%赠与税率征税

有观点指出,前击剑国家队选手南贤熙从再婚对象全青朝处收到的高价进口车等,应当被征收赠与税。


图片来源 南贤熙 Instagram 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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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民主党议员柳基洪在3日举行的预决算特别委员会经济部门预算审查中,向国税厅厅长金昌基质询称:“全青朝向南贤熙赠送了价值约40亿韩元的宾利”,并问道:“是否有计划征收赠与税?”


根据《继承税及赠与税法》,对无偿取得的财产或利益应当征收赠与税。若南某收到的宾利价值为40亿韩元,则适用课税标准(10亿~50亿韩元)20%的税率,需负担约7亿韩元左右的赠与税。


南某证言称,她从全某处收到的不仅有价值40亿韩元的宾利,还有价值数百万韩元的名牌包和服饰。另据全某主张,他每月还向南某的母亲和弟弟提供数百万韩元的零用钱。


柳议员表示:“宾利是全青朝购买,目前登记在南贤熙名下,已经构成明确的赠与”,并再次追问:“对于这一部分,国税厅有什么计划?”


金厅长回答称:“涉及个别纳税人的事项,存在难以作出说明的方面”,“原则上可以说明的是,只要符合税法上的课税要件,就会依法正当课税。”


当柳议员再次追问“是否必须缴税”时,金厅长答道:“由于尚未掌握具体内容,在作出说明方面存在困难。”对此,柳议员要求称:“请尽快查明情况,思考如何实现税收正义。”



近期,全某承认,其通过自己的讲座结识他人后,引诱对方投资并侵吞投资金等方式,涉嫌从至少15人处骗取约19亿韩元。首尔东部地方法院于3日下午6时左右,以其涉嫌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中的诈骗罪名为由,认定“有逃跑之虞且住所不固定”,对全某签发了逮捕令。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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