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迅速报警幸及时扑灭火情
鉴于为未成年人已移交监护人
两名骑着电动滑板车来到公园纵火的高中生,因市民报警被警方抓获。
据警方和消防部门等1日消息,当天凌晨3时25分许,在京畿道高阳市德阳区东山洞一处公园内,两名高中生焚烧纸箱等物品,故意放火。
火焰烧毁了纸箱和落叶等物品,后被出动的警方和消防部门扑灭。接到市民报警后赶到现场的警方,在公园内抓获了企图骑电动滑板车逃跑的两人。
起火公园附近有住宅小区、学校、大型购物中心等设施,多亏市民迅速报警,才得以及时阻止更大损失。
据悉,两人在现场向出动的警察供述称是“为了打发无聊而玩火”。警方考虑到损失规模不大且两人系未成年人,将其移交给监护人后让其回家。
放火罪在我国刑法中被规定为严重暴力犯罪
未成年人或青少年往往不把玩火当回事,但一旦起火,不仅会造成大量财产损失,还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因此在法律上被作为严重暴力犯罪处理。尤其是一般物品放火罪,不设罚金刑,只处以1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国刑法规定,具有故意而有意纵火的情形构成放火罪。相反,因过失引发火灾的,区分为失火罪,二者在处罚程度上存在巨大差异。
尤其是放火罪可能殃及无辜,并极有可能演变为重大惨案,因此法律对此类行为的惩处极为严厉;若是以损害多数人为目的的有计划放火,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放火罪的量刑还取决于纵火地点。对有人居住的住宅或建筑物、火车、汽车、船舶、航空器等故意放火,属于现住建筑物放火罪,将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最重要的是,放火极易导致人员伤亡,因此即便是所谓的“玩火”,也必须格外谨慎,严加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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