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认涉毒的G-Dragon,仅律师委托费就要20亿韩元?
部分人士提议聘请宪法法院前裁判官所在律师事务所
2011年也曾因涉嫌吸食大麻被查
男子组合Bigbang出身的G-Dragon(35岁·本名 Kwon Jiyong)因涉嫌违反《麻醉类管理相关法律》即将被传唤,外界关注G-Dragon将如何应对警方调查。
29日,在YTN《News Wide》节目中,律师 Yang Jimin 表示:“侦查机关立案,意味着可以认为掌握了一定程度上非常有意义的证据”,“虽然他本人予以否认,但这究竟是出于何种策略,需要加以思考”。
接着,Yang 律师称:“比如说,即便假设本人确实曾经投用过毒品,但如果那个时间点已经是很久以前,即使遭到侦查机关的强制调查,他也可能认为自己有空间脱身”,“或者,他有可能主张自己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投用或服用了毒品”。
她还表示:“另一个可能性是,他可能会主张自己只是通过医院合法获得处方并使用,并不违法。”
此前,运营YouTube频道“演艺幕后总统 Lee Jin-ho”的 Lee Jin-ho 于27日通过YouTube直播声称,G-Dragon已委任了一家有宪法裁判官出身律师所属的律师事务所。
Lee Jin-ho 称:“看到G-Dragon所选择的律师事务所,我很惊讶。G-Dragon这次对事态的准备非常周密。”随后他就G-Dragon的出境禁止措施解释说:“与其说是认定了嫌疑,不如说是因为需要对其进行调查。”
Lee Jin-ho 还预测,G-Dragon聘请律师的费用将相当可观。他表示:“在这种情况下,据说要花非常多的钱。某些律师事务所方面称,知名艺人的一般案件大约是10亿韩元”,“在存在特殊情况或者在法律上极为不利时,据说收费会比这高得多。”他接着说:“如果再加上动用前任高官律师的话,费用会高得多”,“可能是以10亿到20亿韩元为单位。”
此前,仁川警察厅缉毒犯罪搜查科已以涉嫌违反《麻醉类管理相关法律》为由,对G-Dragon立案不拘留侦查。
对此,G-Dragon通过法律代理人表示:“我没有注射或投用毒品的事实。此外,也与近期媒体公开的有关‘违反麻醉类管理法律’的新闻报道内容无关”,“我将积极配合侦查机关的调查,并更加诚实地接受调查。”
另一方面,G-Dragon曾于2011年5月在日本吸食过大麻。当时,检方考虑到G-Dragon系初犯,且检出数量未达到毒品犯罪处理标准,对其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处分。
之后,G-Dragon在SBS节目《Healing Camp》中出镜时曾诉说委屈,称是在巡演期间的派对上,从一个不认识的人那里接过香烟吸食,才引发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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