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庭:“在业务上拥有独立决策权,未接受业务指示”
为2018平昌冬季奥运会火炬传递创作主题曲的著名音乐总监 Jeon Sugyeong 提出,自己遭到不当解雇并向法院申请救济,但未获支持。
首尔行政法院行政11庭(审判长法官 Kang Uchan)30日表示,驳回了 Jeon 女士以中央劳动委员会委员长为对象提起的、要求撤销“不当解雇救济再审裁决”的诉讼。
Jeon 女士是制作了约1500部广告音乐的知名音乐总监,2016年进入文化·公演·唱片制作咨询公司 Keyits Seoul 担任副代表。此后,因被指散布有关代表理事的虚假事实、欺负下属员工以及挪用公司资金等原因,于2021年被解雇。
对此,Jeon 女士向首尔地方劳动委员会和中央劳动委员会提出救济申请,但由于被认定不属于《劳动基准法》上的“劳动者”,救济申请未被受理,于是提起了本次诉讼。
Jeon 女士主张,自己领取固定薪酬,并接受代表理事在业务上的指挥和监督,属于《劳动基准法》上的劳动者。然而法院未予采纳。
合议庭认为:“Jeon 女士在具有自主性的情况下工作,对广告音乐制作及承揽业务拥有独立的决策权”,“鉴于难以认定其接受代表理事的业务指示等原因,她不属于《劳动基准法》上的劳动者,因而不具备提出救济申请的当事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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