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岁以上不得办理会员。”
不久前,我去了一趟自己居住的中国北京某小区内的游泳馆,遇到了一件让人疑惑的事。本来是为了平时喜欢游泳的母亲去办理会员,却被拒绝了。我递上写着1958年出生年份的护照,请求帮忙办理登记,工作人员小跑着去找上司,回来后表示,因为有年龄限制,62岁以上不能注册。我追问原因,只得到一句“这是规定”的回答。除此之外,对方似乎并不打算再做任何解释。
几天后,我又去了步行范围内的另一家游泳馆,情况依旧如出一辙。问起原因,对方解释称,“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较高,而馆内安全员数量不足”,希望我能谅解。在韩国从未遇到过这样的事。部分游泳馆或水上乐园虽然也会对年龄作出限制,但设置的是下限,而不是上限。通常是太小或身高不达标就不能入场。对于一些有坠落项目、可能给心脏造成负担的水上游乐设施,也会禁止老弱者和儿童进入。
众所周知,游泳对老年人来说是再好不过的运动。借助浮力,关节所承受的负担较小,可以长时间运动,同时还有助于增强肌肉。当然,患有心脏疾病等健康问题的情况另当别论。但我母亲并没有任何可能构成问题的疾病,甚至是我们家里游泳最出色的人。她可以不停歇地在50米泳道往返5次以上,还会蝶泳。她有时还会在水中倒立来缓解疲劳。如果把拒收高龄会员的理由推到“万一发生意外”这种可能性的领域里,那老人就哪儿都不用去了。中国和韩国一样,都是严重的低生育率、高龄化社会。以去年为基准,中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为2亿978万人,占总人口的14.9%。仅北京一地的老年人口就有465万。
后来了解到,这个问题在中国国内其实已经争论了好几年。不仅是我在北京居住地附近,全国许多游泳馆都以60岁、65岁、70岁等为界限,不接受老年会员。在一家以60岁为上限的游泳馆里,一位59岁的老人被拒绝续办会员卡的事情,还曾被媒体报道。接受《长江日报》采访的律师Yin Qianliang表示:“部分游泳馆在并不存在身体疾病或接待能力问题的情况下,仅以其他理由对顾客年龄进行限制,这种做法明显违反了公平消费原则,属于歧视行为”,“消费者可以通过合法渠道提起诉讼,以保护自身权利和利益。”也有媒体补充提示称,既然有老年人专用游泳馆,可以去寻找那样的场所。
在中国生活一年多以来,让我觉得最美的一道风景,是在干净整洁的宽阔公园里,年长女性们排成队跳广场舞、锻炼身体的情景,以及旁边观众宽容的目光。家附近河岸边,老人们“扑通”一声跳入水中畅游的样子,也充满生气、令人愉悦。老人们毫不在意旁人目光,自在而理直气壮地占据公共空间的氛围,与首尔钟路区塔谷公园的景象大不相同。然而在遭到游泳馆拒绝登记之后,我不禁想到,那些广场舞和河边游泳,说不定本来就只是他们的“次优选择”。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