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因收受相识十余年的企业家赠送“假冒”高尔夫球杆而被起诉的现任部门法官,被法院宣告无罪。


仁川地方法院刑事第14庭(审判长法官 Ryu Gyeongjin)于26日公开宣判中,对因涉嫌斡旋受贿和违反信息通信网络法而被不拘留起诉的A某部门法官(54岁)作出上述判决。合议庭同时也对因向A某部门法官赠送假冒高尔夫球杆等而被以行贿罪起诉的超市流通业者B某(54岁)等2人宣告无罪。


A某部门法官被指控于2019年2月在仁川桂阳区一家食材超市停车场,通过老乡朋友介绍结识的B某处收受价值约52万韩元的假冒高尔夫球杆套装以及价值25万韩元的水果礼盒等,共计约77万韩元的财物。此外,他还被指控在2018年接受B某“帮忙打听在诈骗案件审理中,宣判当天是否会被当庭收监”的请求,登录法院内部案件检索系统进行查询。

从商人处收受“假冒”高尔夫球杆的高级法官获判无罪:“缺乏斡旋请托证据” View original image


合议庭指出:“A某部门法官在收受高尔夫球杆后,B某确实因多起民事、刑事案件接受审判”,“虽然B某在向A某部门法官赠送(高尔夫球杆)后,可能抱有某种模糊的期待,但A某部门法官并不处于能够对各类侦查机关或审判施加影响的地位。”


合议庭接着表示:“没有证据显示A某部门法官曾联系负责B某案件的合议庭,或事先打听宣判内容”,“难以认定B某是以斡旋请托为目的向A某部门法官赠送高尔夫球杆,或A某部门法官是基于此种意思而收受高尔夫球杆,证据不足”,从而阐明了宣告无罪的理由。


对于A某部门法官在B某请求下登录案件检索系统的指控,合议庭也认为:“难以认定有禁止以私人目的进行检索的相关规定或法律上的限制”,“与外部人员检索相比,该系统提供的信息量并无差异。”



另一方面,案件初期曾有消息称,A某部门法官收受的高尔夫球杆为价值数千万韩元的名牌产品,但鉴定结果认定为“假货”。大法院法官惩戒委员会于2021年6月以违反保持品行义务等为由,对A某部门法官作出了记过减薪3个月并追加罚款约100万韩元的处分。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