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绑架杀人”案件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


25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第29庭(金承正首席法官)以强盗杀人等罪名,对被羁押起诉的主犯 Lee Gyeongu(36岁)和 Hwang Daehan(36岁)判处无期徒刑。


今年4月9日下午,在首尔江南绑架并杀害一名40多岁女性、并遗弃尸体而被拘捕的三人组,从首尔水西警察署被移送至检察机关。自左起依次为 Lee Gyeongu、Hwang Daehan、Yeon Jiho。

今年4月9日下午,在首尔江南绑架并杀害一名40多岁女性、并遗弃尸体而被拘捕的三人组,从首尔水西警察署被移送至检察机关。自左起依次为 Lee Gyeongu、Hwang Daehan、Yeon Ji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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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表示:“可以认定,Lee Gyeongu、Hwang Daehan 与 Yeon Jiho 萌生了对被害人实施抢劫并加以杀害的意图,并就此共谋实施了犯罪。”


合议庭接着指出:“体重仅有44公斤的女性,如仅是在深夜被体格健壮的男性绑架,就难以认为有必要再将其转移至野山或挖坑掩埋”,并称:“即便从药物导致死亡这一点看似并非主观上所意图,从整体上看,杀人的故意已经实现。”


合议庭又称:“他们计划在绑架被害人夫妇后,通过手机强行夺取虚拟货币并将其杀害,长期尾随伺机作案”,“Lee Gyeongu 与 Hwang Daehan 否认具有杀人故意,还主张最初提出犯罪建议的人并非自己,试图相互推卸责任,令人对其是否真心悔过深感怀疑。”


合议庭还表示:“被害人在深夜回家途中,在首尔市中心被不明身份的人绑架,拖至野山并被杀害,其所经历的恐惧与痛苦难以估量”,“被害人的遗属称,因被害人的死亡受到巨大冲击,正承受严重痛苦,恳请对被告人予以严惩。”


合议庭进一步指出:“被害人上小学的儿子今后一生将感受到的孤独与失落,恐怕无人能够治愈”,“被害人的儿子目前认为母亲是因新冠肺炎去世的,一旦哪怕有一天察觉到母亲其实是被杀害的,其所受到的冲击之大,简直难以想象。”


被指为首尔江南四十多岁女性绑架杀害案幕后主使的富裕夫妇 Yoo Sangwon 和 Hwang Eunhee,4月13日上午从首尔水西警察署被移送至检察机关。

被指为首尔江南四十多岁女性绑架杀害案幕后主使的富裕夫妇 Yoo Sangwon 和 Hwang Eunhee,4月13日上午从首尔水西警察署被移送至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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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对参与绑架杀人但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共犯 Yeon Jiho(30岁)判处有期徒刑25年。对于与 Lee Gyeongu 共谋实施绑架、杀害并提供犯罪资金而被羁押起诉的夫妇 Yoo Sangwon(51岁)、Hwang Eunhui(49岁),合议庭认为“难以认定他们与 Lee Gyeongu 事前就杀害一事达成共谋”,对其杀人罪作出无罪判断,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和6年。


但合议庭同时斥责二人称:“他们向 Lee Gyeongu 提供经费,并在绑架被害人后直接参与利用所持有的虚拟货币进行搜索等,积极参与了抢劫犯罪”,“尽管如此,却装作被 Lee Gyeongu 欺骗、无辜卷入的受害者,几乎看不到任何悔改之意。”


此外,合议庭对从其担任护士助理的医院中盗取并提供用于杀人的精神药品的 Lee Gyeongu 之妻 Heo 某,以及掌握被害人行动路线、为犯罪提供帮助的 Hwang Daehan 知人 Lee 某,各判处有期徒刑5年。


但就向被害人注射氯胺酮的 Hwang Daehan 与 Yeon Jiho 涉嫌违反《麻醉类管理法》一事,合议庭采信了二人“只知道是麻醉剂”的主张,判决无罪。对 Lee Gyeongu、Hwang Daehan、Yeon Jiho 三人,还一并下达了5年的保护观察命令。


包括 Lee Gyeongu、Hwang Daehan、Yeon Jiho 在内的3人,被控于3月29日晚上11时46分左右在首尔江南区驿三洞驾车绑架被害人A某,于次日早晨将其杀害后,埋尸于大田大清水库附近的野山,因涉嫌强盗杀人、预备强盗及遗弃尸体而被羁押起诉。


同时被羁押起诉的 Yoo Sangwon、Hwang Eunhui 夫妇,则因虚拟货币投资失败而与A某产生矛盾,按照 Lee Gyeongu 在去年9月提出的“绑架A某,夺走其虚拟货币后将其杀害”的建议,向其提供7000万韩元犯罪资金,被控相关罪名。


此前于本月16日举行的结案公判中,检方分别对 Lee Gyeongu、Hwang Daehan 以及 Yoo Sangwon、Hwang Eunhui 夫妇求处死刑,对共犯 Yeon Jiho 求处无期徒刑;对 Heo 某和 Lee 某则分别求处有期徒刑5年和7年。


合议庭就未判处死刑的理由表示:“检察官虽求处死刑,但剥夺人类生命于永远的死刑判决,仅应在任何人都能认可存在使之在犯罪责任程度及刑罚目的上显然可以正当化的特殊情形、且该等客观情形十分明确时,才可作为例外予以允许。”


当天,由于宣判刑期低于检方求刑,被害人A某的遗属在法庭上强烈抗议并放声痛哭。



A某的弟弟表示:“这是完全无法接受的结果,无论如何都应该判处死刑”,“连遗属都不原谅,我不明白法院为什么要原谅。”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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