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普通矮个子尚未验证”
“必须监管滥用问题”

有意见指出,所谓“长高针”的效果尚未得到证实。


图片与报道内容无直接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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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国会保健福祉委员会所属共同民主党议员 Kim Youngju 对从食品医药品安全处、国民健康保险公团、健康保险审查评价院获取的资料进行分析后表示,国内医疗机构正在处方的所谓“长高药”“长高针”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得到确认。


然而,被称为“长高药”“长高针”的生长激素治疗剂,正在大学医院、综合医院、生长发育门诊等机构被广泛使用。


从2021年至2023年9月,供应给医疗机构的生长激素药品多达1066万件,其中属于健康保险给付对象的仅有30.7万件,占比约3%。这意味着其余药品多是给无矮小症或相关疾病的小儿及青少年以自费形式开具的处方。


供应给医疗机构的生长激素药品单价最低为1万2521韩元,最高达135万韩元。


据悉,有的家庭一年在药费上要花费约1000万韩元,因此,“长高针”在有生长期子女的家长之间,被恶名相传为“压垮脊梁的商品”(贵到让家长“脊梁骨都要断”的商品)。


共同民主党议员 Kim Youngju。

共同民主党议员 Kim Youngj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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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 议员表示:“国内医疗机构处方的生长激素类生物药共有24种,但迄今为止,仅以特纳综合征等生长激素缺乏患者为对象开展了临床试验。”


议员办公室核对食品医药品安全处的官方资料结果显示,这24种生物药并未以普通人为对象实施临床试验。


食品医药品安全处也曾答复称,尚未确认这24种生物药对普通人(包括小儿、青少年等)是否有效。


保健福祉部下属韩国保健医疗研究院开展的《以小儿·青少年为对象、以身高增长为目的的生长激素治疗研究》中也指出:“超出许可范围使用生长激素缺乏科学依据,不予推荐,仅应在临床研究情境下适用。”这意味着不建议对仅仅是身材较矮的一般人进行处方。


Kim 议员接着指出:“与生长相关的生物药虽然未在食品医药品安全处得到疗效与效果方面的确认,但在医疗机构却被滥用得仿佛对身高增长有帮助似的。保健福祉部和食品医药品安全处应当对这类与药品批准目的不符的滥用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


另一方面,生长激素治疗剂仅在小儿生长激素缺乏症、特纳综合征、小儿慢性肾功能衰竭、Prader-Willi 综合征、未能实现追赶性生长的宫内发育迟缓儿、Noonan 综合征导致的矮小症等情况下,才被认可享受健康保险给付。


此外,食品医药品安全处还就“特发性矮小症”批准了该生长激素治疗剂。特发性矮小症是指虽非由疾病引起,但身高与同龄人相比处于100人中按个头从矮到高排序的前三名之内的情况。但在这种情况下不适用健康保险,治疗费用需个人全额负担。



文献分析结果显示,对于特发性矮小症,有研究结果称,接受治疗者在成年后平均比未治疗者高约5厘米,但也有分析认为治疗效果并未得到证实,两种观点并存。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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