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分析指出,韩国造币公社员工年假使用率极低,其原因在于员工未使用的年假可全额折算为现金补偿。


24日,隶属国会企划财政委员会的议员 Han Byungdo(选区:全罗北道益山市乙·共同民主党)从造币公社获取的资料显示,最近5年内完全未使用年假的造币公社员工占比为:2018年9.8%、2019年16%、2020年29.9%、2021年29.5%、2022年25.5%。


相反,将年假全部用完的员工在2021年仅1人(0.1%),2022年也只有8人(0.6%)。


造币公社员工对使用年假消极的原因,被指与劳资集体协议和内部规定有关。例如,根据相关规定,造币公社员工可以按照未使用年假的天数领取年假补偿金。


问题在于,故意不休年假会导致支付高额补偿金。


实际上,某A员工在2020年至2022年共可使用75天年假,但仅使用了1天,结果领取了2103万韩元的年假补偿金。


另据确认,某B员工在2021年至2022年领取了1357万韩元,某C员工在2019年和2022年共领取了1300万韩元的年假补偿金。


出于同样原因,造币公社的年假补偿金执行金额也大幅增加。年假补偿金执行额从2018年的39.8亿韩元,增加到2019年的40.4亿韩元、2020年的42.4亿韩元、2021年的45.5亿韩元、2022年的49.8亿韩元,呈持续增长趋势。


这与包括进出口银行在内的大多数企划财政委员会所属公共机构正努力减少年假补偿金额的趋势形成了鲜明对比。


现行《劳动基准法》(第61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如已采取措施促进带薪年休假的使用,而劳动者在各项措施下仍未使用休假,用人单位则无义务对未使用的休假进行补偿。”


以此为依据,进出口银行和投资公司等其他公共机构都制定了促进年假使用的内部规定,但经确认,造币公社并无此类内部规定。


Han Byungdo议员指出:“带薪年休假是为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以及实现工作与家庭平衡而设立的,仅仅为了获得金钱补偿而不使用年假,是本末倒置,也有悖于设立年假的宗旨。”



他同时表示:“造币公社劳资双方应共同研究,完善内部制度,以切实促进年假的使用。”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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