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原本只能在停业时领取的“黄色雨伞互助金”,在发生灾害或疾病时也可以领取。
中小风险企业部23日表示,将预告修订部分《中小企业协同组合法施行令》草案,扩大“黄色雨伞互助”的给付项目并引入中途结算制度。
“黄色雨伞互助”自2007年起实施,旨在保护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受停业或年老等生计威胁。现行互助金仅在停业、死亡、退任、年老等事实上等同于停业的4种情形下可以支付。
通过此次施行令修订,在现行给付项目基础上,新增自然灾害、社会灾害、疾病·受伤、重整·破产等4种情形。其宗旨是,使个体工商户即便不是停业,而是遭遇暂时性危机时,也能领取互助金加以利用。
针对新增加的4个给付项目,还新设了互助金中途结算制度,根据参保人的选择,可以只领取部分互助金,同时继续维持互助合同,享受“黄色雨伞互助”的多种优惠。
此次修订是中小风险企业部与中小企业中央会今年7月发布的《黄色雨伞互助发展方案》的后续措施之一。加强福利服务和提高稳定收益率等其余课题也将有序推进。
Kim Bongdeok 中小风险企业部个体工商户新冠肺炎恢复支援团团长表示:“黄色雨伞互助的停业互助金对个体工商户再创业和克服危机起到了很大帮助。随着互助参保人数和储蓄收入持续增加,我们将稳定运营互助制度,使‘黄色雨伞互助’成为个体工商户坚实的社会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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