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发生交通事故后下车,只是看着倒在路上的受害人便逃离现场的Jang某(57岁)被移送审判。


首尔北部地方检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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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据检方消息,首尔北部地方检察厅刑事第四部(部长检察官 Song Jeongeun)前一日以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等有关法律》(肇事后逃逸致伤)及违反《道路交通法》(事故后未采取必要措施)罪名对其提起了拘留起诉。


Jang某被控于今年8月31日凌晨3时30分左右,在首尔道峰区双门洞一处十字路口驾驶车辆左转时,撞上直行而来的摩托车驾驶人后,在未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逃逸。据悉,他在事故发生后曾在附近停车约2分钟,其间下车,低头看了看失去意识倒在路上的受害人约15秒,但并未采取任何救助措施,随即离开现场。


在行人报警后约10分钟,受害者被送往医院,诊断为脑出血等伤势,需8周才能痊愈。


警方通过调取监控录像等方式追踪,于同日上午10时30分在道峰区放鹤洞其住所内将Jang某抓获。检测结果显示其当时并非酒后状态,毒品快速试剂检测结果也为阴性。


Jang某在检方调查中供述称:“知道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但在现场没有看到人”,“不知道撞到的是人”,作出了上述趣旨的陈述。



另一方面,检方已将被诊断为脑震荡和创伤后应激障碍、并出现认知能力下降的高龄受害者(60多岁)及诉称遭受心理痛苦的受害者家属,移交至犯罪被害人支援中心,请求为其提供心理治疗支持。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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