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基督教福音宣教会(JMS)总裁、并因性侵女信徒而被定罪的郑明锡,其犯罪的共犯、被称为“JMS二号人物”的Kim Jiseon(化名 Jeong Joeun,44岁,女)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协助郑明锡实施犯罪的其余共犯也被判处重刑。
大田地方法院刑事第12部(审判长 Na Sanghun)于20日以准强奸罪将被拘捕起诉的Kim某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责令其完成80小时性暴力治疗项目。同时,判决其在10年内限制在与儿童、青少年相关机构及残疾人福利设施就业。
对于以帮助实施准强奸罪被起诉的民愿局长Kim某(51岁,女),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责令其完成80小时性暴力治疗项目,同时在5年内限制其在与儿童、青少年相关机构及残疾人福利设施就业。
另有两名JMS干部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和1年6个月,当庭拘捕收监。又有两名JMS干部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以及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
检方在上月26日举行的结案公判中,曾求刑:对Kim某判处有期徒刑15年,对民愿局长Kim某判处10年,对其余4名女性干部则分别求处3至10年的有期徒刑。
合议庭就量刑理由表示:“虽然被告此前无刑事处罚前科,属初犯,但犯罪发生在郑明锡累犯期间”,“直接参与或帮助再犯,犯罪情节恶劣,罪责重大。”
合议庭接着指出:“受害人是外国人,在年纪尚小时就加入宣教会,因情感匮乏而成为对犯罪高度脆弱的受害者。”
被视为郑明锡“接班人”的Kim某,于2018年3至4月间向香港籍女信徒A某(29岁)递上睡衣,并指示其“在这里守护主、在这里睡觉”,因而被控参与郑明锡实施准强奸行为而遭到拘捕起诉。
民愿局长Kim某则被指,在A某控诉遭郑明锡性侵后,反而对其称“那是上帝戏剧性的爱”,并将其带到月明洞修炼院,又于2021年9月14日将她带到郑明锡面前,在郑明锡实施犯罪期间于附近等候,涉嫌为其提供协助。
其余4名JMS干部则因在性犯罪实施过程中担任翻译协助犯罪,或在门外把守、监视,被以协助强制猥亵、准强奸、准强奸未遂等罪名移送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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