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原市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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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畿道水原市将对因推进积极行政而卷入诉讼的公务员提供诉讼支援。


水原市于20日公布了包含上述内容的《水原市积极行政运营条例及关于支持推进积极行政公务员诉讼执行等的规则》。


水原市表示,随着对积极行政公务员的诉讼支援被制度化为义务,将通过细化相关事项,加强对积极行政公务员的保护与支援,并为扩散践行积极行政的氛围而公布了上述规则。


支援对象及标准为:▲在刑事控告、告发等案件中,仅限于起诉前侦查阶段,提供不超过500万韩元的支援 ▲在民事责任诉讼中,按照《将律师报酬计入诉讼费用的规则》(大法院规则)附表所列报酬额范围内予以支援 ▲在受到纪律等要求时,提供不超过200万韩元的律师委任费用等。


如存在特殊情况,可对上述上限金额进行调整。



水原市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通过完善法律,使公务员在因积极行政产生的追偿权行使以及民事、刑事责任方面减轻负担,从而能够更加积极地推进工作”,并称:“通过强化对积极行政公务员的保护支援,有望在组织内部进一步扩散积极行政氛围,从而开展让市民切实感受到的积极行政。”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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