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力量光州支党:“北区议会涉腐议员应主动辞职”
因非法签订随意契约等行为被判处罚金,并在伦理审查咨询会议“除名”建议下仍只受到“禁止出席30日”等轻处分的光州广域市北区议员,遭到国民力量党光州市党敦促其自行辞职。
国民力量党光州市党19日发表评论称:“前一天光州北区议会向一名存在不正之风的议员发放了‘免罪符’”,“北区议会仅对非法随意契约腐败问题暴露的A议员作出‘禁止出席30日’、‘公开道歉’这样象征性的轻罚”。
接着指出:“北区议会对违反行为纲领及伦理纲领遵守义务的A议员处分议案予以通过,实在令人遗憾。”
A议员因涉嫌帮助与其有直接或间接关联的2家企业取得区厅10件随意契约而被起诉。一审被判处罚金1500万韩元,二审上诉也被驳回。国民力量党光州市党表示,一、二审均被认定有罪,足见其罪质绝非轻微。
该党同时表示:“作为应当保持高度道德性的区民代议机构,又是由选举产生的公务员,更应如此”,“由外部人士组成的北区议会伦理咨询委员会曾建议将其除名,但北区议会却始终坚持‘袒护自己人’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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