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按需征收方式
未来世代难以承担负担
改为DC型…账户管理升级
“要说服公众按缴费多少领取多少”
提高基金收益率现实性下降
需在得出精细数据后再讨论
编辑者注
◆ 主持 = Kim Pilsoo 《亚洲经济》经济金融常务副主编
上个月12日,在首尔中区《亚洲经济》大会议室举行的“亚洲经济 Chatham House”活动现场。顺时针方向自左起依次为:O Geonho 我来 만드는 복지国家 政策委员会委员长、Lee Kanggu 韩国开发研究院 财政与社会政策研究部研究委员、Nam Jaewoo 资本市场研究院 基金与养老金室室长、Yang Junmo 延世大学经济学系教授。 照片=记者 Yoon Dongju doso7@
View original image<主持> 国民养老金改革已成为国家层面的重大议题,已到了无路可退的地步,为何如此迫切?
<讨论者A> 今年第五次财政精算结果显示,养老金财政基金耗尽时间点为2055年。如果在基金耗尽之后仍维持现行制度,到2080年时,养老金支出将达到国内生产总值(GDP)的9%,而收入仅为GDP的2%。也就是说,赤字规模将高达GDP的约7%。即便以今年的GDP计算,规模也在约160万亿至170万亿韩元之间。必须找到确保养老金可持续性的方案,最终方向将不可避免地是增加国民负担。
<讨论者B> 为了让参保者对制度的稳定性产生信任,国民养老金改革是必不可少的。必须以可预测的方式提出今后大概要负担多少费用的计划。养老金制度是“70年的承诺”,缴费40年,享受待遇30年,如果每5年就改变一次计划,是说不通的。
<主持> (在基金耗尽之后)转为现收现付制在现实中是否可行?(※“现收现付制”是指一旦国民养老金基金在2055年耗尽,为了继续支付养老金,每年向参保者征收当年所需的保险费。目前的国民养老金,是以向参保者征收保险费形成基金,再以该基金向老年人等领取者支付养老金待遇的“积累方式”运营。)
<讨论者A> 一旦转为现收现付制,未来世代将难以承受。国民养老金给付支出今年为39万5210亿韩元,但到2080年预计将增至889万8770亿韩元,相当于GDP的9.4%。人们常说其他国家也在维持现收现付制,但必须同时看其收入结构。我国未能构建(可持续的)收入结构,这是关键问题。
<讨论者B> 目前制度已经变成只增加负担的制度,如果再转为现收现付制,未来世代就没有参保的理由。
<主持> 去年8月,养老金财政精算委员会提出了18种情景方案,受到了不少批评,您如何评价?
<讨论者B> 在未来世代不断减少的情况下,把在计算上不可行、在道德上也不公平的内容胡乱拼凑成情景方案,本身就是专家们提出的“非专业性方案”,我只能这样评价。
<讨论者C> 这18个情景其实是3个要素的组合:提高保险费率、推迟养老金领取起始年龄、提高目标收益率。如此调整数值的做法就是“参数改革”,但仅凭参数改革无法提出确保国民养老金可持续性的改革方案。如果仅将养老金财政维持目标时限设定到2093年,靠参数改革也许可以做到,但此后又需要新的参数改革方案。此外,对于提高保险费率的反弹很大,如何达成社会共识的路径并未写入方案,这是一个重大局限。
<讨论者D> 仅仅提出18个情景方案,很难说是拿出了替代方案,实际上应视为放弃了提出真正替代方案。如果再把提高所得替代率也纳入其中,情景方案会更多。
<主持> 这是核心问题,请各位说明,在已提出的情景方案中更倾向于哪一种?
<讨论者A> 就(在这些方案之内而言),我认为把保险费率提高到15%左右,市民在政治上也许可以接受。现在是9%,逐步提高到15%的方案是可以说服的。此后应顺势推进,不仅进行参数改革,还要进入结构改革的讨论。
<讨论者C> 在财政精算委员会提出的18个方案中,并没有值得选择的替代方案。专家们都表示,在设计国民养老金改革方案时,必须同时考虑可持续性、代际公平性和给付适当性这三个要素。但在现实中几乎不可能同时满足这三点。最重要的是确保可持续性。为保障可持续性,目前正在讨论提高保险费率,但若要让年轻世代理解,仅靠参数改革是不够的,必须将养老金结构改革为确定缴费型(DC)。只有让参保者相信“多缴多得”,他们才会愿意多缴保险费,可持续性也才能得到保障。如果多缴了保险费却拿不到与之相称的养老金,谁还会愿意缴费?应从2024年起转为确定缴费型改革,此前已积累的资金作为旧养老金账户,费率提高之后的部分作为新养老金账户分别管理。旧养老金账户中资金的不足部分应由一般财政投入。
<讨论者B> 我认为将国民养老金改为与收入成比例的确定缴费型,是防止收益比长期下滑的唯一替代方案。其他国家大多是在基金全部耗尽后才引入此类制度,而我国的基金尚未枯竭,如果尽快进行制度改革,就能防止收益比降到1以下。仅靠参数改革是不够的,即使通过参数改革实现了财政稳定,也并非万事大吉,还需要强化个人缴费与给付之间关系的方案。
<讨论者A> 人口老龄化在持续推进,总人口也在减少,若立即转为确定缴费型,给付率大幅下降将不可避免,这意味着公共养老金保障功能被削弱。直接转向确定缴费型在现实中很难行得通。应先在一定程度上推进参数改革,在此过程中提高保险费率,之后再转向确定缴费型。
<讨论者D> 公共养老金是以代际互助为前提的,但要实现可持续性,最重要的标准是公平性。必须提出一个尚未出生的未来世代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同意并感到满意的方案。财政精算委员会提出的18个方案,在代际公平性方面都不合适。应当提高保险费率,同时通过政府财政投入,防止基金被耗尽,从而避免完全转向现收现付制。只有这样,代际公平性才能得到满足。之所以需要政府财政支持,是因为随着人口减少而不可避免出现的基金收益不足问题,应视为政府责任。
上个月12日,在首尔中区Asia Economy大会议室举行的“Asia Economy Chatham House”活动上,与会者正在交流意见。自左侧起顺时针方向依次为Yonsei University经济学系教授Yang Junmo,资本市场研究院基金与养老金室室长Nam Jaewoo,“我打造的福利国家”政策委员会委员长Oh Geonho,KDI财政与社会政策研究部研究委员Lee Kanggu。记者 Yoon Dongju doso7@
View original image<主持> 去年8月财政精算委员会曾排除了提高所得替代率的方案。(※在座谈会次日即13日公布的最终方案中,纳入了将现行40%的所得替代率提高到45%和50%的方案)
<讨论者D> 从个人立场而言,我坚决反对提高现行所得替代率。这不仅会破坏财政稳定,还可能进一步恶化代际公平性。在参数改革讨论过程中加入提高所得替代率的方案,是不合理的。参数改革应各自推进,而在其后的结构改革讨论中,再来讨论为保障老年收入所需的给付适当性问题。
<讨论者B> 一个人一生中可自由支配的最大金额,大约是其经济活动期收入的30%左右,这就是所谓的“经济恒常收入”概念。现行所得替代率的标准应当改为以经济恒常收入为基准。如果提高目前的所得替代率,就必须提高保险费率,财政负担也会随之加重。
<主持> 提高保险费率或推迟领取起始年龄,是社会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的问题,但提高基金收益率则是无法控制的变量。假设将基金收益率从4.5%提高到5.0%或5.5%,是否具有现实性?
<讨论者B> 财政精算委员会提出了提高养老金投资收益率的方案,但并不现实。无论基金养老金基金经理的能力多强,都不可避免要受市场整体环境的制约。如果只是一味追求高收益率,就不得不采取以股票为主的投资组合,风险随之增大。认为收益率可以按基金自身设定的目标实现,这种想法本身就很危险。
<讨论者D> 许多国家为了制度稳定和可持续性,都以“目标收益率”这一概念来运营基金。我国目前积累了接近1000万亿韩元的基金,应当在维持这一规模的前提下,使其发挥一定程度弥补给付的作用。以加拿大养老金为例,未来世代养老金给付的60%来自未来世代缴纳的保险费,另外40%则通过部分积累形成的基金来支付,其方向已明确设定。它们是根据当前基金规模和为此所需的收益率进行计算,从而精细地得出目标收益率。而我们只是简单地给出一个大致的目标收益率水平,根本没有进行明确的目标设定。收益率应当自上而下进行设定。比如在将当前保险费率提高到15%的情况下,基金运用收益率需要提高到何种水平,才能实现多大程度的部分积累,这些都应具体提出,讨论才有基础。
<主持> 除了参数改革之外,还出现了引入养老金自动调节机制(根据预期寿命增加和出生率下降等情况自动削减养老金给付)以及延长法定退休年龄的讨论,您怎么看?
<讨论者A> 全面适用养老金自动调节机制的范围过于宽泛。物价反映已经在实施,还有将寿命与给付等联动的方案,这应被视为适用于健康人群的“营养补充剂”。国民养老金并不适用这一点。在养老金财政枯竭问题已被公开讨论的情况下引入自动调节机制,势必会导致给付的急剧下降,在韩国推行难度很大。延长退休年龄本身是一个争议点,从老年对策角度看具有一定意义,但一旦将这一议题纳入养老金改革,就会引发其他价值观之争,问题会变得复杂。而且能享受延长退休年龄红利的稳定岗位本身就是少数,应当思考如何提高60岁以上老年人的经济活动参与率。
<讨论者D> 关于自动调节机制,我与讨论者A的看法一致。对于延长退休年龄,应区分“事实上的退休年龄”和“法律上的退休年龄”来思考。我国法律上的退休年龄在世界上并不常见,也不具普遍性,与实际退休年龄关系不大。实际上,工作到60岁以上的情况也不少,这说明这是一个形式性的概念。因此,我并不认为“法定退休年龄为60岁”会成为将养老金领取起始年龄设为68岁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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