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内部举报并宣传保护支持制度
若实施没收等措施最高可获30亿韩元奖励金
文化体育观光部和国民权益委员会正加大力度抓捕内容非法流通网站的运营者。有关违反《著作权法》的公益举报以及公益举报人保护·支援制度将被广泛宣传,并鼓励内部人员举报。
《著作权法》是以公益侵害行为为对象的法律。任何国民都可以就非法视频流媒体播放、网络漫画网站运营等公益侵害行为进行举报。特别是,曾在违反《著作权法》的团体所属任职,或与该团体签订合同从事业务的人,如果进行举报,导致公共机构收入增加(如科处罚金、没收、追缴等),将根据金额和贡献度,给予最高30亿韩元的奖励金。
举报人的身份将受到彻底保护。国民权益委员会通过原状恢复、人身保护等措施,事先阻断不利处分以及对生命、身体的威胁。对举报人自身的违法行为也将予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举报方式十分简单。只需在国民权益委员会的“清廉门户”或韩国著作权保护院的“非法复制品举报网站”上填写相关内容即可,也可以前往文化体育观光部或国民权益委员会现场举报,或通过邮寄方式办理。文化体育观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担心身份暴露,可以通过非实名代理举报制度,由律师名义代为举报。尤其是内部举报人,如利用国民权益委员会的顾问律师团,可免费委任律师。”
文化体育观光部将制作介绍相关制度的卡片新闻等内容,发布在主要权利人团体网站和社交媒体上,并在“非法复制品举报网站”等处对奖励金内容进行详细说明。文化体育观光部著作权局局长Im Seonghwan表示:“据推算,由于内容非法流通造成的损失金额以2021年为基准,年均约27万亿韩元。希望通过激活公益举报,能够挽回流失的收益。”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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