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员工坠亡案管理公司代表获缓刑
一家公司平均管理24个小区现状曝光
专家称“需修改并重新审视重大灾害处罚法”

一名公寓管理事务所员工在作业中坠落身亡的事故中,被以违反《重大灾害处罚法》起诉的共同住宅管理企业代表和管理所长在一审中被判有罪,引发共同住宅管理企业一片震惊。原因在于,公寓等现场具有管理、教育对象的事业场所和员工数量庞大的特性,即便事故因个人疏忽发生,企业也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运营负担极重。专家指出,有必要根据各行业的特性对法律进行修订。


公寓保安。金贤敏 记者提供

公寓保安。金贤敏 记者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

首尔北部地方法院刑事5单独合议部(审判长法官 Lee Seokjae)于本月12日,对因涉嫌违反《重大灾害处罚法》被起诉的某公寓管理所长 B某(63岁)及共同住宅管理企业代表 Jeong某(62岁),各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这两人因首尔东大门区一处公寓管理事务所机电室工作的60多岁劳动者B某,于去年4月15日登上梯子进行天花板渗漏修补作业时,从1.5米高处坠落身亡,被指控违反注意义务而遭起诉。自去年1月《重大灾害处罚法》施行以来,该法首次适用于共同住宅管理企业并作出有罪判决。另外,雇佣劳动部也正在就本月13日发生在京畿道龙仁市某公寓管理事务所员工在修补分类回收场屋顶时坠落死亡一案,调查是否存在违反《重大灾害处罚法》的情形。


共同住宅管理行业已进入紧急状态。业内人士称,这是未考虑行业特性的做法,对此深感无奈。某管理企业相关人士表示:“与其他产业不同,共同住宅管理的现场多达数十处。现实是必须对所有地点进行风险性评估并开展针对性教育,困难重重”,“很多一线员工并未认真接受产业安全保健教育。要强制对派驻各公寓小区的保安和保洁人员进行教育,在现实中非常困难。”据国土交通部《2022年住宅业务手册》显示,截至2021年末,全国546家住宅管理企业共管理1万3270个公寓小区。相当于一家企业平均管理24个小区。另一家管理企业相关人士称:“老年人也在从事深夜值班和繁重体力劳动,因此因健康原因在工作中倒下的情况也很多。要预见并应对所有状况各异的现场事故是不可能的。”


共同住宅管理现场的产业灾害接连不断。根据雇佣劳动部去年12月发布的产业灾害现况,2019年至2021年间,住宅房地产管理业所属的“房地产及租赁业”中,发生的疗养灾害者(指因业务上的伤害或疾病,无法在3日内治愈而获得产业灾害补偿的劳动者)为719人,死亡17人。从类型看,摔倒174人,坠落120人,业务性疾病68人,截断·割伤·刺伤58人等。因事业场所内交通事故、触电、爆炸等企业直接疏忽导致的灾害仅6起。


《重大灾害处罚法》的要旨是,当发生重大产业灾害时,不仅要处罚法人,还要处罚事业主或经营责任者等。重大产业灾害是指:▲发生1名以上死亡者;▲同一事故中发生2名以上需治疗6个月以上的重伤者;▲因同一有害因素导致的职业性疾病者在1年内达到3名以上的情形。《重大灾害处罚法》的适用范围为常时劳动者5人以上的事业或事业场所。 对于委托管理的共同住宅,根据《产业安全保健法》,各公寓被视为独立事业场所。然而,《重大灾害处罚法》是以“事业”为基准来适用,即使某公寓管理事务所的常时劳动者少于5人,只要该企业整体员工达到5人以上,就属于法律适用对象。例如,即便企业负责的某公寓小区驻场管理事务所员工只有3人,只要该企业整体员工超过5人,该公寓也将被纳入《重大灾害处罚法》的适用范围。某公寓管理企业相关人士表示:“《重大灾害处罚法》的目的应当是预防事故,而不是把谁变成有前科的人”,“希望能更加符合法律原本立法宗旨,把重点放在事故预防对策上。”



专家建议有必要对《重大灾害处罚法》进行完善。公平住宅论坛共同代表、京仁女子大学教授 Seo Jinhyung 表示:“如果能够提供充分的经济补偿并与遗属达成和解,可以考虑对法律适用作出例外规定”,“根据事业种类细化适用范围,由发包方等多元主体分担责任,可能更有利于事故预防。”首尔科技大学安全工学系教授 Jeong Jinwoo 称:“《重大灾害处罚法》在事故预防方面的效果并不大,有必要进行重新审视”,“应当摆脱‘严惩万能主义’,通过细化《产业安全保健法》等方式,强化事故预防的实效性。”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