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醉酒闹事…对着餐桌上的锅小便的五旬男子被判监禁
春川地方法院判处6个月徒刑
“多次有暴力前科…实刑在所难免”
一名五十多岁男子在有员工和顾客在场的餐厅内醉酒小便,被判处有期徒刑。
14日,春川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单独合议庭审判长Song Jongsun表示,以公然猥亵和妨害业务罪起诉的A某(56岁)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同时,法院还下令其参加40小时性暴力治疗项目,并在3年内限制其到儿童·青少年相关机构等处就业。
A某因今年5月在江原道春川市一餐馆内,在员工和顾客在场的情况下拉开裤子拉链,对着摆在餐桌上的锅小便而被移送审判。当时他处于醉酒状态,被指在40分钟内大声喧哗,并辱骂试图制止他的员工等行为,制造骚乱。
对于量刑理由,Song庭长解释称:“考虑到A某有多次暴力相关前科、犯罪性质并不轻微、且尚未获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判处实刑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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