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选择制工会向人事革新处提出要求:新设赋予时间选择制录用公务员工作时间协商权的《公务员任用令》等
全国时间选择制公务员工会(委员长 Jung Seonghye)于12日11时向人事革新处人事革新企划科提出要求,呼吁改善时间选择制聘用公务员的工作环境。
时间选制工会指出,现行《公务员任用令》第3条之3第2款规定:“时间选择制聘用公务员的每周工作时间,尽管有《国家公务员勤务规定》第9条之规定,仍由任用权者或任用提请权者在每周15小时以上35小时以下的范围内确定”,由于缺乏时间选择制聘用公务员与任用权者进行协商的机制,导致出现诸如:对原本每周工作35小时的时间选择制聘用公务员,在其开始育儿休假前一日,或在其提交病假休假申请书当日,将其工作时间改为每周20小时等滥用制度的案例不断增多。工会指出,正是因为《公务员任用令》中不存在关于工作时间协商权的规定,才引发了当前的问题,并要求人事革新处增设条款,赋予时间选择制聘用公务员与任用权者就工作时间进行协商的权利。
关于工作时间协商权,2023年4月27日,《国家公务员法》第26条提出新设内容:“国家机关的长官在指定根据第1款规定的公务员工作时间时,应当与该公务员就工作时间进行协商。”该修正案由国会行政安全委员会所属、共同民主党首尔江东区乙选区议员 Lee Hae-sik 代表发起,目前正滞留于小委员会审议阶段。
除此之外,工会还提出了以下要求:▲在时间选择制操作手册中补充一线滥用案例并予以发放 ▲统一运行时间选择制聘用公务员的晋升名册 ▲变更工作时间时应下达为期3个月以上的任用命令 ▲将时间选择制聘用公务员的基准工作时间调整为每周35小时等。
时间选制工会社务总长 Kim Hwangu 表示:“在通过《公务员任用令》立法预告,将时间选择制聘用公务员的每周工作时间最高可调整至35小时时,就已经预见到由于缺乏工作时间协商权,基层会出现滥用的案例。”他还表示:“围绕工作时间协商权,我们通过多种方式持续提出问题。包括:2017年在国会行政安全委员会国政监察中提出质询,2019年就《公务员任用令》立法预告提交了1400份意见书,2021年就新设工作时间协商权向国民提案平台提交了1100余件提案,2022年10月12日就《国家公务员法》修正案递交了1500份要求新设协商权的意见书,在人事革新处前进行一人接力示威、召开记者会等,持续要求新设工作时间协商权。现在已经到了需要人事革新处作出决断的时刻。”他强调说。
当天出席会议的有时间选制工会方面的委员长 Jung Seonghye 和事务总长 Kim Hwangu,人事革新处人事革新企划科方面则有书记官 Jang Uhyun 和事务官 Kim Kyungsoo 参加。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