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即使在街头悬挂未申报的立式广告牌等设施,政府也将通过修改法律,将原本的罚金处分改为科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由法务部、企划财政部和法制处参与的“经济刑罚规定改善工作组”(下称TF)12日发布了包含上述内容在内的《经济刑罚规定第三次改善课题》。
此次,企划财政部与国民权益委员会协作,分析了“国民申诉平台”数据库,重点发掘了由个体工商户、小商户等直接提出投诉的、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规定。
工作组设定了“刑罚、监禁、有期徒刑、罚金”等刑量关键词,“小商户、个体经营、店铺”等行业关键词,以及“不满、负担、生计、困难”等诉求关键词,通过算法筛选出相关民怨2万件并进行核实。
其中包括《户外广告物法》第18条第2款,规定在城市地区等设置未申报广告物者处以500万韩元罚金。TF决定将其修改为5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由于政党或政治人物相关广告物在现行法下并非申报对象,因此未被纳入本次课题。
通过“国民申诉平台”还发现了《电影及视频物相关法》中有关对允许未成年人进入限制级电影放映场所的处罚条款。TF计划将现行“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的规定,修改为“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依据法制处《立法审查基准》,本次课题共纳入46项规定,其中包括虽属违反行政义务事项却被过度以刑罚规制的15项规定,以及根据法务部对大检察厅数据库的分析,在最近5年内无立案案例、已形同虚设的10项规定等。
对于规定对擅自使用“综合金融公司、资金中介”或与此类似名称者处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的《资本市场法》条款,将改为处以1亿韩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制裁。
在《船员法》的情形中,现行规定对于未支付退职金或未支付以带薪休假替代加班费的船舶所有人,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以下罚金。TF决定在将刑量强化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的同时,适用“非告不理罪”(需被害人提出控告方可处罚)。
TF将以法制处为中心启动第三次课题的统一修法程序,并计划在明年上半年前推进第四次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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