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杀害既是自己职场同事又是自己跟踪对象的新堂站车站工作人员,在二审被判处无期徒刑的 Jeon Juhwan(32岁,男)一案,最高法院将于12日作出最终裁决。


最高法院第三小法庭(主审法官 Noh Jeonghee)将于当日上午,就被以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报复杀人)、违反《性暴力处罚法》(利用拍摄物强迫等)及违反《跟踪处罚法》等罪名起诉的 Jeon Juhwan 一案,进行上诉审判宣判。


“新堂站跟踪杀人”案件被告 Jeon Juhwan。/文记者 Mun Honam munonam@

“新堂站跟踪杀人”案件被告 Jeon Juhwan。/文记者 Mun Honam munon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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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on Juhwan 被控自2019年起,对在首尔交通公社工作时结识的20多岁女性同事持续实施跟踪,并以非法拍摄物进行威胁。尤其是在因受害人举报而被起诉的跟踪及非法拍摄案件确定了宣判日期、且预计将被判实刑后,他产生“至今为止所积累的一切都将化为乌有”的想法,并于去年9月14日前往受害人工作地点——首尔地铁2号线新堂站,在女厕所内持凶器实施报复杀人,被指控犯下上述罪行。


调查结果显示,Jeon Juhwan 自去年8月18日跟踪犯罪案件的结案公判日至实施杀人行为之日,共4次通过公社内部电算网等方式查询受害人的住址和工作信息,事先筹划犯罪。他在手机上安装妨碍位置追踪的应用程序,购买以现金支付的一次性交通卡,并佩戴防滑手套和发套,表现出周密的准备。


负责审理报复杀人指控的一审法院于今年2月判处其有期徒刑40年。


检方对判处有期徒刑40年的一审判决不服,以量刑不当为由提起上诉。当时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表示:“本案是被告人以报复举报其犯罪的受害人为目的,按照周密的事前计划,在公共场所对受害人实施大胆而残忍的杀害行为。无论从犯罪动机、计划、实施过程还是结果等各方面来看,罪质都极其恶劣;再综合考虑被告人在犯罪后的态度、高度再犯风险,以及对给我国社会造成严重威胁的跟踪犯罪、报复犯罪予以严惩的国民呼声和希望检方积极提起上诉的遗属呼吁等因素,认为有必要对被告人 Jeon Juhwan 判处将其永久隔离于社会之外的刑罚,因此提起上诉。”


另一方面,在受害人死亡之后的同月29日,他在跟踪及非法拍摄指控的一审宣判中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这是针对其向躲避自己联系的女同事受害人发送数百次引发恐惧或不安的短信,在因受害人举报而收到警察书面警告后,又利用违背受害人意愿拍摄的性行为视频进行威胁的行为所作出的判决。


上述案件在二审中被合并审理。


负责审理 Jeon Juhwan 二审的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12-2部(审判长 Jin Hyeonmin、Kim Hyeongbae、Kim Gillyang)于今年7月11日表示:“通过与社会隔绝的服刑生活,令其真诚反省自己的过错,并以一生赎罪之心面对受害人及其遗属等,是适当的做法”,遂对 Jeon Juhwan 判处无期徒刑。同时,法院还下达了接受40小时跟踪治疗项目及性暴力治疗项目的命令,并命其佩戴位置追踪电子装置(电子脚镣)15年。


当时合议庭指出:“被告人为报复受害人正当的举报和控告,在公权力介入及审判进行期间接连实施极其恶劣的犯罪”,“他亲自前往毫无过错的受害人所在的工作场所将其杀害,残忍践踏了人的尊严和价值。”


对于 Jeon Juhwan 持续提交的反省书,法院表示:“其在跟踪等犯罪后,曾多次向侦查机关和一审法院提交反省书,但最终仍发展到实施报复杀人犯罪”,“不得不对被告人的反省书具有何种意义、以及他至今是否仍在认真反省自己的罪行产生根本性疑问。”


法院接着指出:“从其毫不犹豫地实施反社会且极其残忍的犯罪这一点来看,再犯风险较高”,“对其今后是否具备教化可能性也抱有相当疑虑。”


检方在一审及二审结案公判中,均对 Jeon Juhwan 求处死刑。但合议庭未予采纳,称:“无期徒刑虽不剥夺生命,但也是将其永远隔离于社会之外的极重刑罚,尚难以明确断定存在足以使对被告人适用死刑正当化的特殊情况。”


另一方面,代理受害人遗属的律师 Min Goeun 在最高法院宣判前一日发表立场文件称:“遗属认为,安抚受害人在天之灵的途径,就是对被告人予以严惩,因此一天天地向法院陈情请求重判,并收集市民请愿书。”



她接着强调:“如果最高法院驳回被告人上诉,使二审判处的无期徒刑最终确定,本身就将成为对无数受害者具有重要意义的判决。”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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