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特许厅将对外公开可用于商标注册的类似商品名称,以防止因商品名称错误导致的审查处理期限延误。


据特许厅4日消息,类似商品名称自5日起开始公开,将公开的名称共涉及43个类别、合计870个。


将要公开的名称,是对既有公告商品目录中未列出的类似商品名称进行多次审查后,由审查员认定为可以接受的名称。


可接受的类似商品名称示例资料。韩国专利厅提供

可接受的类似商品名称示例资料。韩国专利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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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照片用相册”“笔记本”属于公告名称,而“相册”“note”等则属于类似名称。即便在词典中记载的名称与公告名称含义相近,只要不导致分类变化或不属于不明确的名称,就可以被认可。


可被认可的商品名称清单将公开在特许厅官网和KIPRIS上,供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确定指定商品时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特许厅今后将通过持续审查,扩大公开对象。


另一方面,在申请商标时,申请人通常需要在申请书中记载拟使用商标的商品。


此时所记载的名称必须是商标法上可被认可的名称,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商品名称不具体、导致分类不明确,将无法取得商标注册。


此外,即使与公告商品名称相似,也可能因大小写、空格、标记法、外来语或符号附记与否等差异,而无法被认定为公告名称,或因名称不明确而被驳回。



Gu Youngmin特许厅商标设计审查局局长表示:“公开由审查员可以认可的类似商品名称,有望发挥预防申请人商标权获取失败或延误的效果。”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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