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3月起持续2年跟踪骚扰
发送500次性暗示与恐吓信息

一名因跟踪女性而两度服刑的二十多岁男子,在出狱次日又再次对同一名受害者实施持续跟踪行为,被判处实刑。


据法律界30日消息,19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第3单独合议庭法官 Lee Jongmin 以违反《跟踪处罚法》和违反《信息通信网法》罪名,对被拘捕起诉的A某(29岁)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责令其完成200小时的跟踪治疗项目。


跟踪骚扰  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跟踪骚扰 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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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自2021年3月通过卖淫行为结识受害人B某后,直至今年两年多时间里,向其发送了500余次引发性羞辱感和厌恶感的信息,因此在同年5月至9月被关押在首尔看守所。A某一出狱,立刻又多次向B某发送“把和解金还给我”等恐吓信息,不到两个月再次入狱,去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A某今年5月刑满出狱,但此后仍未停止跟踪行为。


A某在出狱次日凌晨起,先是向B某发送“真的很让人失望。但还是希望你能幸福”的Instagram信息,随后在20余天内共计536次通过Instagram、短信、KakaoTalk和语音通话功能发送文字和照片或尝试通话。



合议庭指出:“被告自刑满出狱次日起就再次实施犯罪,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罪责重大”,“已多次遭受侵害的受害人精神痛苦显然相当严重,并且明确表示希望对其进行处罚”,对其予以谴责。对于A某以存在焦虑障碍等精神疾病、无法控制行为而犯罪的“精神薄弱”主张,合议庭未予采信,称“鉴于同类犯罪反复发生,此类主张已难再作为有利情节予以斟酌,反而还有将其视为不利情节的余地”。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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