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上班认证照”公务员惹争议 负责人辩解被揭是谎言
周六下午加班时在社交媒体晒啤酒照引发争议
中心负责人辩称“不到1小时的短暂无加班费工作”
实际记录为“工作3小时30分” 被指袒护自己人争议升级
据悉,关于隶属光州广域市南区的一名公务员在上班时间拍摄饮酒“认证照”并上传至社交媒体而引发争议一事(本报9月25日《上班时边工作边晒酒照 公职纪律涣散到离谱的公务员》报道),负责管理的责任人试图通过撒谎来平息事态的情况已经曝光。
随着隐瞒真相、试图对事件进行片面收拾的事实被确认,舆论正演变为“袒护自己人”的争议。有观点指出,南区厅所属公务员的公职纪律已陷入“全面失序”的局面。
争议起因是最近某职场人线上社区“Blind”上出现了一则帖子,称“同一单位的公务员在社交媒体上上传了边上班边喝啤酒的照片”。照片中清晰可见所属行政福祉中心名称、与预算相关的法律文件,以及打开易拉环的啤酒罐。
经查,这张照片是光州南区某行政福祉中心所属的A某(8级)于本月23日休息日为加班前往办公室时拍摄,并原封不动上传到自己的社交媒体账号上的。
随着事态扩大,甚至被提交至“国民申诉平台”,居委会主任B某和A某作出说明称:“23日星期六只是顺道到办公室,处理了一点简单业务,停留时间没有满1小时。”意思是说,因为未超过1小时,所以并未领取加班费。
这一说法被解读为:并不存在领取加班费却不干活的情况,只是处理了一点简单业务,因此“把照片上传到社交媒体”这一行为本身固然不当,但情节较轻。一度还形成了这样的舆论氛围。
但经采访结果显示,“工作时间未满1小时”的说明被证实为谎言。记录显示,A某于23日晚上7时3分到达办公室打卡开始加班,3个半小时后,即晚上10时33分下班离开。
一般而言,计划在休息日加班的职员会在周五提前提交事前申请书,之后在休息日完成工作后,于下一个工作日星期一正常走审批流程。
A某同样是在上周五提前填写了加班事前申请书并进行加班,但由于周末期间其饮酒事实在社交媒体上引发争议,到了星期一(25日),B居委会主任未对加班记录予以审批,由此被怀疑是编造虚假情况、刻意做局的原因所在。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承担行政福祉中心“中枢控制塔”角色的居委会主任,被指没有选择承认事实,而是选择隐瞒,导致“袒护自己人”的行为已严重越界。
B居委会主任表示:“25日早上,A职员已经因为害怕而把加班记录删除,导致我们无法再采取补救措施,谎言又引发新的谎言。现在只剩下深感愧疚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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