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中A某主张“精神衰弱”状态
合议庭称“不可挽回的犯罪” 判处重刑

与女友交往14年并约定结婚的50多岁男子,得知女友并非合同制公务员而是啤酒屋员工,产生强烈背叛感,最终将其杀害,近日在法庭被判处重刑。


24日,水原地方法院第13刑事部(审判长 Park Jungho)以杀人罪判处被告A某(51岁)有期徒刑25年。法院还下令对其加戴15年位置追踪电子装置。


24日,水原地方法院第13刑事部(审判长 Park Jungho)以杀人罪判处被告A某(51岁)有期徒刑25年,并裁定其在出狱后佩戴位置追踪电子装置15年。<span class="caption_credit">照片由记者 Kang Jinhyung 提供 aymsdream@</span>

24日,水原地方法院第13刑事部(审判长 Park Jungho)以杀人罪判处被告A某(51岁)有期徒刑25年,并裁定其在出狱后佩戴位置追踪电子装置15年。照片由记者 Kang Jinhyung 提供 aymsdr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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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被指控于2022年12月凌晨,用凶器多次刺向熟睡中的女友,致其死亡。A某与死者自2008年前后起以结婚为前提交往。


在14年的交往过程中,A某一直以为死者在居民事务所和市厅担任合同制公务员,后来得知她实际上在啤酒屋做为男性客人斟酒的工作后,产生愤怒与被背叛的情绪。


此后,两人一起饮酒时发生口角,待女友入睡后,A某下定决心将其杀害,并实施了上述犯罪行为,这是调查所查明的内容。


在审判过程中,A某主张案发时处于“心神微弱”状态。A某称:“听了女友讲述宗教方面的话后出现了幻觉和幻听”,“案发当时,我以为女友与想要加害我的一伙人一起企图杀死我,在被恐惧支配的状态下,听到让自己杀死女友的幻听后才行凶”。


但合议庭综合考虑犯罪经过与手段、精神鉴定结果后认为,案发当时A某并非“心神微弱”状态。


合议庭表示:“从被告对躺着的被害人多次用凶器猛烈刺击致其死亡这一点来看,其杀人故意极为明确”,“侵害作为人类生命这一不可替代的崇高价值的行为,是无论以何种方式都无法挽回的重大犯罪”。



此外,A某曾有暴力前科,再犯风险也被评估为“高”水平。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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