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诊疗费虚假申报医疗机构调查扩大至全国
抽样调查12家医疗机构全部查实违规收费
调查对象扩大至全国约8400家医疗机构
“违规金额追回并不困难”
健康保险当局决定将针对通过虚假申报新冠肺炎相关诊疗费用而骗取疗养给付费用的医疗机构的调查,扩大至全国约8400家医疗机构实施。
根据25日国民健康保险公团向国会保健福祉委员会所属的共同民主党议员 Jung Chunsook 办公室提交的《根据新冠肺炎诊疗费抽样调查结果制定的扩大调查计划(案)》,健康保险公团决定自下月起至明年6月,对全国8423家医疗机构是否存在新冠肺炎诊疗费不当申报行为进行调查。按调查医疗机构类型划分,包括高级综合医院43家、综合医院257家、医院513家、门诊诊所7610家。
健康保险公团将是否对新冠肺炎诊疗费进行虚假申报的调查范围扩大至全国医疗机构,是因为预测不当申报案例可能相当普遍。上月,健康保险公团曾表示:“对12家涉嫌虚假申报新冠肺炎诊疗费的医疗机构,自去年10月17日至今年3月28日进行了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全部医疗机构都不当领取了疗养给付费用。”仅这12家机构不当申报金额就达9.53亿韩元。
在本次调查中,健康保险公团将审查自2020年2月1日出现首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起至去年6月30日期间,各医疗机构与新冠肺炎诊疗相关的案例。该期间为新冠肺炎疫苗、居家治疗、诊断检测等适用健康保险给付的阶段。
调查对象包括:在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当日,另行申报诊察费获取给付,或仅进行1次电话监测却按需进行2次电话监测的标准申报居家治疗患者管理费等情况。对于无发热等新冠肺炎症状的患者,医疗机构不得申报快速抗原检测给付,但此次也将排查是否存在此类虚假申报案例。
对于确认存在新冠肺炎诊疗费不当申报的医疗机构,其追缴措施预计将比所谓“事务长医院”更为顺利。这是因为即便新冠肺炎诊疗费不当申报被查出,多数医疗机构认为申报金额并不高,仍会继续开展诊疗。
健康保险公团相关人士表示:“医疗机构在进行诊疗时会就相关疾病申报保险给付,因此只需在其中进行不当金额的抵扣,追缴相对容易。”实际上,在此前首次抽样调查中,对12家医疗机构的全部追缴措施均在1年内完成。
健康保险公团计划自下月起,先通过能够审查调查对象医疗机构是否存在不当申报行为的计算机系统进行筛查,然后对可疑医疗机构发出说明要求,以此方式追缴与新冠肺炎相关的不当疗养给付费用。同时,还将推进允许医疗机构就不当申报金额进行自主申报的自律整改方式。对于未参与上述任何程序的可疑医疗机构,健康保险公团决定自今年12月至明年6月开展上门核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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