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应节食品生产及加工场所违法行为主要案例

中秋节应节食品生产及加工场所违法行为主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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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畿道查处了道内48家非法食品制造及畜产品加工企业。


京畿道民生特别司法警察团25日表示,值中秋节前夕,自上月28日至本月8日,对道内360家食品制造加工企业、畜产品加工及销售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查获包括保存保质期已过1年以上的猪蹄等违反相关法律的48家业者。


主要违法案例来看,龙仁市某A肉类销售企业被查出,将必须在零下18℃以下冷冻保存的“牛腱子肉”(美国产2.1公斤)存放在约零下0.8℃的冷藏冰箱中。


平泽市某B食品制造企业在未向主管行政机关办理营业场所变更申报的情况下,在登记面积以外的室外安装了两座面积共43.2平方米的食品冷冻集装箱,并用于存放调味小章鱼、调味乌贼的原材料等用途,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金浦市某C肉类销售企业将1440公斤已超过保质期1年以上的国产冷藏猪蹄,在未标注“废弃用”的情况下存放于冷藏库内,被当场抓获。


阳平市某D食品制造企业本应对包括调味酱类在内的23个品目每3个月至少进行1次自检,但被查明自2022年12月5日以后长达9个月未进行任何自我质量检测就生产产品。


根据《畜产品卫生管理法》,若在未标注“废弃用”的情况下保存已过消费期限或保质期的畜产品,或未遵守保存标准的,每项违法行为将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如不定期实施自我质量检测,若为制造、加工的食品等,根据《食品卫生法》可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若为畜产品,则根据《畜产品卫生管理法》可处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京畿道民生特别司法警察团团长Hong Eungi表示:“值中秋节消费旺季,为营造道民能够安心购买应节食品的消费环境,将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尽最大努力杜绝各类违法行为。”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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