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侵吞约4亿韩元项目融资(PF)贷款手续费而被起诉并被羁押的新村金库中央会前现任员工,被判处有期徒刑。


图片由联合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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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首尔东部地方法院刑事合议11庭(金炳哲首席法官)判处新村金库中央会前信贷业务负责人、副科长 Park某(38岁)有期徒刑7年,判处A支行前信贷组长 Noh某(42岁)有期徒刑5年。对B支行信贷组长 Oh某(43岁)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当庭收监。


他们被指控于2021年12月至去年9月,在新村金库项目融资贷款过程中,下调贷款债权团所收取的利率和贷款办理手续费,将其与原本应收金额之间的差额共39亿6940万韩元,伪装为咨询费据为己有。


他们分别以各自妻子的名义设立咨询公司,转移手续费。Park某向在各自支行负责银团业务的 Noh某和 Oh某提出作案建议,并负责管理资金。调查显示,他们用侵吞的资金购买了价值约17亿韩元的公寓和一辆价值1亿5000万韩元的露营车。



合议庭表示,“这是无视金融机构所属任职人员基本职责、谋取个人私利的行为,罪责不轻”,并称已综合考虑了损失金额巨大以及新村金库社会信任度大幅下降等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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