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检讨以车辆价值等为课税基准的改进方案
行政安全部20日表示,已着手推进修改目前按排气量大小征税的乘用车汽车税课税标准的改革工作。
目前以非营业用乘用车为基准,汽车税按排气量每1cc征收:1000cc以下每cc 80韩元,1600cc以下每cc 140韩元,超过1600cc的每cc 200韩元;营业用乘用车则为:1600cc以下每cc 18韩元,2500cc以下每cc 19韩元,超过2500cc的每cc 24韩元。
近年来,随着在缩小发动机排量的同时保持原有输出功率的发动机“小型化”技术的发展,原本高排量的高价车型被替换为低排量车型,因此社会各界一直在提出有必要调整汽车税的课税标准。
行政安全部将与韩国地方税研究院共同组建“汽车税改革推进团”,通过充分听取专家及相关部门等各方对改革方向的意见,制定改革方案。行政安全部表示,在形成改革方案后,将通过征求国内外利益相关方及产业界意见、召开公听会等程序,力争以2024年下半年完成立法为目标。
Lee Sangmin行政安全部长表示:“由于广大国民高度认同有必要调整汽车税课税标准,我们将通过广泛听取相关专家意见,努力制定出符合公平课税标准的合理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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