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现貌曝光
押解途中也不得遮脸
国会推迟表决“嫌犯面部照强制公开法”

警方开始着手扩大针对凶恶犯罪人的身份信息公开制度。将公开嫌疑人的当前样貌,并在其被押送移动时不得遮挡面部。不过,作为国民关注焦点的“嫌犯面部照”(犯罪嫌疑人特征记录照片,即“mugshot”)强制拍摄义务化议案,则在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法司委)的表决中被推迟。


拒绝拍摄和公开嫌犯照的 Choi Wonjong(左)与赵瑄。首尔警察厅提供

拒绝拍摄和公开嫌犯照的 Choi Wonjong(左)与赵瑄。首尔警察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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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警察委员会18日下午在定期会议上,原案通过了有关公开嫌疑人面部等身份信息的指引修订案。本次改进措施中,规定对于已决定公开身份信息的嫌疑人,可以公开在侦查过程中取得的照片、影像资料,或其在被押送至警察机关过程中自然暴露的面部,并写入不得以帽子、口罩等遮挡面部的内容。同时,在作出公开身份信息决定时,除原有的口头通知外,还必须进行书面通知。


不过,对嫌犯面部照强制拍摄等内容作出规定的修正法案,当天未能在国会法司委通过。法司委原计划在当天全体会议上通过扩大身份信息公开对象犯罪范围及嫌犯面部照强制拍摄义务化法案,并在21日的全体会议上予以表决,但由于共同民主党议员缺席会议,表决被推迟。相关法案的核心内容是,对重大犯罪人,在作出身份信息公开决定之日起30日内公开侦查机关拍摄的照片,必要时可以强制拍摄。身份信息公开对象犯罪,将在现有特定重大暴力犯罪、性暴力犯罪的基础上,扩大至叛乱、外患、犯罪团体组织、爆炸物、现住建筑物放火、部分伤害和暴行罪、针对儿童和青少年的性犯罪、毒品相关犯罪等。嫌疑人在接到身份信息公开决定通知后,可提出异议申请的宽限期为5日。法案的施行日期也由公布后6个月缩短为公布后3个月。



随着持凶器行凶事件接连发生,扩大公开嫌疑人身份信息的舆论呼声高涨。根据国民权益委员会近期开展的问卷调查,在7474名受访者中,96.3%(7196人)表示赞成扩大身份信息公开。对于展示犯罪人当前样貌的嫌犯面部照公开,95.5%(7134人)表示同意。专家们对扩大身份信息公开制度及推进嫌犯面部照强制化予以积极评价。Soonchunhyang University警察行政学系教授 Oh Yunseong 指出:“身份信息公开义务化本该早就实施,现在已经晚了”,“最终是在国民舆论的推动下,在受害者遗属的泪水之上才得以制定的制度。”Konkuk University警察学系教授 Lee Unghyuk 表示:“对严重暴力犯罪人实行身份信息公开义务化,既符合司法正义,也满足了国民的知情权”,“还能对犯罪发生起到一定威慑作用。”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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