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健康保险公团18日表示,已对服务进行改进,参保人可通过手机应用程序和官方网站直接办理停发给付解除(入境)申报。此前根据《国民健康保险法》第54条规定,若在国外停留则暂停保险给付,因此如在入境当日需要就诊,必须向健康保险公团提交入境相关材料,通过到访或电话等方式申报解除停发给付,才能接受诊疗。
为减轻参保人的不便,公团对服务进行了改善。即使未在入境当日办理申报,自入境次日起,公团即可依据法务部的出入境资料自动办理停发给付解除(入境)手续,参保人可在医院、诊所就诊。
公团理事长 Jeong Gisuk 表示:“今后也将持续扩大线上申报渠道,以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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