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帖称“欺负学弟学妹的护士成了教授”
法院:涉及培养后学资格,属公共关切事项

一名护士在网上发布文章,揭露曾在职场对自己实施“烧灼”(指护士职场霸凌)的前辈护士如今成了护理学系教授,因而被起诉名誉毁损,一审被判无罪。


据法律界16日消息,首尔东部地方法院刑事第7单独合议庭法官Jo Aram以信息通信网法上的名誉毁损嫌疑受审的A某(32岁)一案中,宣判其无罪。


A某于2021年3月4日在护士线上社区“Nursscape”上,以“9年前折磨我的那位有7年资历的护士,现在成了护理学系教授了”为题发布文章。检方指控,A某在文中写道:“当chest portable(移动式X光拍摄设备)推来时,她让我在机器前脱下防护装备站着,一边咯咯笑一边念叨‘多多被辐射吧’”、“还说过‘就是因为你这么倒霉,你妈才会生病’之类的话”,属于发布揭露性文章而构成名誉毁损。另外,A某在次日3月5日又在另一家网站发布了同样内容的文章,也一并被起诉。


A某与前辈护士B教授于2012年6月至2013年7月在忠清圈某大学医院重症监护室一同工作。此后,B教授受聘为其他地区一所专科大学护理学系教授。

“多多挨辐射吧”……揭露“职场霸凌”的受害护士获判无罪 View original image

检方称:“护士在进行X光拍摄时并不穿戴防护装备,因此并不存在B教授让A某脱下防护装备站在前面,并念叨要其多多被辐射的事实”,以此将A某按记载虚假事实的名誉毁损嫌疑起诉。但法院认为,仅凭检方提交的证据,难以认定A某是以诽谤为目的发布虚假事实。


Jo法官判断称:“A某对当时情形的陈述具体而详尽,结合评论区中表示遭受同样侵害或听说过类似情况的留言、留言者的举报内容来看,可以认定其确实遭到B教授的辱骂、殴打等。”相反,对于符合B教授一方主张的事实确认书等,法院认为,撰写这些材料的人由于其工作单位和履历等原因,不得不作出对B教授有利的陈述,因而可信度存疑。


Jo法官表示:“B教授作为大学护理学系教授,不能被视为单纯的私人,而其过去是否对包括A某在内的护士实施辱骂、殴打等虐待行为,是与其是否具备培养后学资格相关的公共关注事项。”



他接着就无罪判决理由说明称:“考虑到医疗界中类似‘烧灼’这种隐秘而持续的恶习文化有必要加以改善,以及发布文章的主要动机和目的,似乎是为了引起护士群体成员的关注并维护其利益,综合以上因素作出判断。”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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