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州光山区拟举报隐瞒酒驾事件的设施公团
光州广域市光山区表示,将就光山区设施管理公团发生的“酒后驾车隐瞒”嫌疑向侦查机关提出控告。
区方面14日发表立场文件称:“光山区设施管理公团已经丧失自我净化能力。”
区方面指出:“2018年10月1日,某‘嫌疑人’因违反《公职选举法》在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但光山区设施管理公团却在2019年1月将其从科长提升为本部长。”
区方面还表示:“尤其是,他们故意遗漏被查获实施酒后驾车行为的特定人员信息,甚至还伪造公文,公然集体隐瞒犯罪事实”,“在公团廉政监察室对此事展开调查过程中,所有相关人员始终采取不予配合的态度。”
区方面补充说:“再也不能坐视光山区设施管理公团内弥漫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反常现象”,“将就此次故意遗漏酒后驾车记录事件向侦查机关提出控告。”
最后强调:“第8届民选政府就任后,从专项审计入手,通过组织诊断研究服务、组织改编等举措,正致力于推动光山区设施管理公团的组织革新和改革”,“今后也将依据法律和制度,不折不扣推进相关工作,促使光山区设施管理公团具备自我净化能力,以回应市民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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