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入职员工招聘过程中被指示意进行“性别歧视招聘”而被起诉的前韩亚银行行长 Kim Jongjun,在大法院被最终判决无罪。法院认为,虽存在不合理的差别化招聘事实,但不能认可 Kim 前行长参与共谋。
14日,大法院第二小法庭(主审大法院法官 Lee Dongwon)在审理以违反《男女雇用平等法》嫌疑被起诉的 Kim 前行长的上诉案件时,驳回了检方的上诉,维持了无罪判决的原审判决。合议庭表示,“二审在共同正犯成立要件方面并不存在误解法律的错误。”
Kim 前行长因在2013年下半年韩亚银行新入职员工公开招聘过程中,从当时的人事部长处收到“男员工不足,有必要以男性为主录用新员工”的汇报后予以批准,而被提起公诉。检方主张,“Kim 前行长以明示或默示方式参与共谋,人事部长则指示人事部员工,在书面筛选和面试等各个环节,按照事先确定的男女应聘者4比1比例进行差别化录取。”据称,最终合格人数123人中,按预先设定比例确定为男性104人、女性19人(女性合格者比例15.4%)的最终呈报文件上报后,Kim 前行长予以批准。
一审和二审法院均判决 Kim 前行长无罪。一审法院认为,“本次公开招聘是基于对男女角色的典型刻板印象所制定的政策,属于《男女雇用平等法》上的差别化招聘”,但同时指出,“没有证据足以认定 Kim 前行长知晓差别化招聘的具体过程或手段。”此外还表示,“此类招聘方式已持续至少10年以上。通过事先确定性别比例并适用差别化标准的招聘方式,是按照人事部内部惯例延续下来的,难以认为任期仅为数年的行长决策对其产生了决定性影响。”二审法院亦称,“作为行长,仅在公开招聘前收到预计招聘人数程度的汇报并予以批准或指示而已,与招聘相关的权限事实上交由人事部长自行裁量。无法断言 Kim 前行长就差别化录取的招聘计划收到过具体汇报,或在知晓具体内容的情况下批准并指示相关计划。”当天,大法院也认为下级法院的判断是正确的。
另一方面,前韩亚银行人事部长今年年初在大法院被最终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以罚金200万韩元。其继任人事部长被最终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及罚金100万韩元,两名前人事组长则各被判处罚金1000万韩元。对韩亚银行法人则确定罚金700万韩元。他们被控在2013年至2016年新入职员工招聘过程中,制作并管理“贵宾名单(VIP list)”,并向与银行高层管理人员有关联者或特定学校出身的应聘者提供优待。同时还被指事先确定女性应聘者的合格比例,以男性为主进行招聘。接替 Kim 前行长出任韩亚银行行长、就同一事项以业务妨碍及违反《男女雇用平等法》嫌疑被起诉的 Hana Financial Group 会长 Ham Youngjoo,在一审中被判无罪,检方提起上诉,二审正在进行中。检方向合议庭请求对 Ham 会长判处有期徒刑3年及罚金500万韩元。Ham 会长二审宣判日期定于下月19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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