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交易委员会11日对斗山建设处以2分罚点
公平交易委员会决定,对斗山建设未履行向承包企业提供分包价款支付保证义务的行为,作出附加罚点的纠正命令。但决定不予处以罚金。
据公平交易委员会11日消息,斗山建设在2020年4月3日至2022年4月7日期间,为委托22件缺陷维修工程,与17家承包企业签订分包合同时,未在分包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对分包价款的支付进行保证。分包价款支付保证是指,为防备发包企业因倒闭等原因无法向承包企业支付分包价款的情况,由发包企业对该价款支付进行担保的制度。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已就斗山建设未对承包企业履行支付保证义务的行为,给予2分罚点。若3年内罚点累计达到5分,公平交易委员会可以请求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对其作出限制投标资格的措施。
但公平交易委员会考虑到,未被保证价款支付的22件,仅占职权调查期间(2020.1.1.~2022.6.30.)斗山建设所签订分包合同总数的极少部分(0.3%),且除缺陷维修工程外,其余建设委托均在履行价款支付保证等因素,决定不予处以罚金。
此次措施有望有助于防止因发包企业资金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承包企业无法获得分包价款的风险,并有助于保护承包企业的权益。公平交易委员会计划,今后将继续在因施工质量不良等问题而引发国民高度担忧的建筑领域,对不公平惯例进行持续检查和制裁,努力促成公平的分包交易秩序得以确立。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