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大法院裁定,仅以非医务人员利用医疗法人的名义开设医疗机构这一事实本身,不能对其进行处罚。此前,非医务人员设立医疗法人并以法人医院名义开设医院一事,在一审和二审中均被判有罪,这一判决被推翻。大法院表示,需要有证据证明非医务人员将医疗法人作为规避法律的手段加以恶用,或者不当转移医疗法人财产,从而背离医疗法人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有人担忧,在非法开设医疗机构的主体逐渐多样化为医疗合作社、社团法人、财团法人等的情况下,此判决将使相关侦查与处罚、以及不当得利的追缴受到抑制。
在超高龄社会和老年人口一千万时代,健康保险既要扩充基本医疗服务基础,又要确保健康保险的财政健全性。财政健全性的一大支柱是健康保险费改革,另一大支柱则是削减不必要且违法的支出,将资金投入到真正需要的领域。政府和国民健康保险公团一直重点推进的领域,正是对俗称“事务长医院”的非法开设医疗机构的查处与处罚扩大,以及不当得利的追缴。疗养医院在2000年初仅四百余家,截至2022年已增至1398家。
事务长医院和“借牌药房”(执照出借药房)等非法医疗机构在过去10年间从健康保险中套走的金额就高达3.4万亿韩元,而追缴率却仅为6.7%。国民健康保险公团在最近10年(2009—2022年)查处的非法开设机构不当得利金额(3.4万亿韩元)中,一半(52%,1.74万亿韩元)来自疗养医院。即便因违法被查获并受到刑事处罚之后,仍再次设立并经营非法医疗机构,犯罪的恶性循环不断延续。这是因为与财富的积累相比,处罚过于轻微。在初期阶段本应通过账户追踪和侦查冻结账户,却未能做到。侦查时间平均长达1年至3年,在此期间被转移的金额只能越来越多。
从Sung Sangcheol、Kim Yongik、Kang Dotai到最近就任的Jeong Giseok,历任与现任国民健康保险公团理事长都推动引入特别司法警察制度。特别司法警察制度是通过修改《司法警察职务法》(增设第7条之4),赋予国民健康保险公团职员对事务长医院和借牌药房的侦查权。自2020年以来,先后提出了共4项修正案,但目前全部滞留在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
目前保健福祉部仅配备12名特别司法警察,其中负责事务长医院相关业务的仅3人。由于扩大保健福祉部特别司法警察人力存在局限,因此提出由保健福祉部长推荐,在国民健康保险公团内设立特别司法警察的方案。保健福祉部和国民健康保险公团正在研究以约40人规模起步的方案。国民健康保险公团自2014年起就拥有专门从事非法开设机构调查的专业人力,以及基于大数据的非法开设疑似机构感知系统(BMS)。公团认为,利用这一系统开展集中侦查,可以高效地查处非法开设机构。
尽管国会内部存在分歧,医生团体和警方也持反对意见,但引入特别司法警察制度,仍是最简便、最快速地稳定健康保险财政、保护国民健康权的途径。进行正当医疗行为的机构不会受到影响。况且,如能迅速追缴不当得利,每年可实现约2000亿韩元的财政节支效果。如果未能在第21届国会后半期处理相关法案,该法案将自动废弃,明年通过总选产生的第22届国会将不得不从零开始。时间已经不多了。<Lee Kyungho 生物中小风险企业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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