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清南道人权条例和忠清南道学生人权条例正站在是否被废止的十字路口。此前,基督教联合会等团体以教师权威下滑等为由,提出废止这两项条例的居民条例申请,忠清南道议会已予以受理。
居民条例申请是依据《地方自治法》第15条设立的一种居民自治制度,如果居民认为有必要制定某项条例,可通过线上居民参与条例系统等方式,向相关自治团体首长申请制定、修改或废止该条例。
8日据忠清南道议会消息,前一天道议会运营委员会在“第347次临时会运营委第一次会议”上受理了废止忠清南道人权基本条例案和废止忠清南道学生人权条例案。
据悉,运营委员会之所以在当天受理申请,是因为废止申请人名册中的有效签名人数已超过居民条例申请要件的1万2073人,而且在居民条例申请中也不存在应予排除的名分。
据此,忠清南道议会将在今后30日内以议长名义提出居民申请条例案,并通过行政文化委员会、教育委员会等常设委员会审查以及本会议决,最终决定是否废止这两项人权条例。
关于废止人权条例的居民条例申请,自今年3月忠清南道基督教总联合会、忠清南道正道人权委员会等相关人士提交申请人签名簿后,已进行了5个月的审查。提交的签名簿中,有效签名为人权条例1万2282人、学生人权条例1万2673人,均超过所需申请人数。
另一方面,最初的忠清南道人权条例于2012年5月制定。但在2018年,因有人担忧该人权条例可能会拥护或助长同性恋,当时自由韩国党议员(第10届忠清南道议会)主导将其废止,之后在第11届忠清南道议会中获得多数议席的共同民主党又使该条例得以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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