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务员佩戴执法记录仪,替政府背锅恶意投诉[记者手记] View original image

“受理民众诉求的公务员也是和教师一样的‘出气筒’。”

在首尔瑞草洞小学教师追悼集会的背后,行政机关负责受理民众诉求的公务员一边感到同病相怜,一边又满肚子苦水。全国各级机关的窗口公务员,与教师一样,一年到头从早到晚都在被恶意投诉折磨。京畿道东华城税务所的民众服务室室长Kang Yunsuk在今年7月24日接待一名高声咆哮的投诉人时突然失去意识倒地,之后于上月16日离世。由此引发的怨言是,政府对教师死亡积极出面应对,可对民众窗口公务员即便是因公殉职也无动于衷。


政府并非完全放任恶意投诉造成的伤害。行政安全部为应对恶意投诉,今年4月实施了修订后的《民众诉求处理法》施行令,允许公务员在身上佩戴便携式影像音频记录设备“随身摄像机(Bodycam)”。此后,各地方自治团体陆续向居民中心等机构配发了随身摄像机。但窗口公务员们对此却颇为冷淡。按照施行令规定,随身摄像机应当“在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暴行时,作为不得已的措施予以启用”。全罗北道一名负责民众诉求的公务员表示:“恶意投诉难道会在我们能预见到、可以提前戴上随身摄像机的那个时点发生吗?在已经失去理智的投诉人面前再去掏随身摄像机佩戴,只会招致更大的祸端。”


负责民众诉求的公务员们一致表示,如果依据随身摄像机的录像去起诉恶意投诉人,所属机构反而会指责他们“不会看眼色,专挑给组织添麻烦的事做”。他们称,比起恶意投诉人的蛮横无理,更想躲避的就是这种冷漠的眼光。首尔市一线公务员苦笑着表示:“公务员组织一旦出现民众投诉问题,十有八九就是把责任往下推给基层办事人员,自己则装作事不关己地回避。就算拿出随身摄像机录了像,向上级报告了,结果也不会有任何改变。”



一线公务员们要求拿出实质性对策,而不是停留在纸面上的行政。采访中遇到的窗口公务员建议,如果要他们佩戴随身摄像机,就应允许常态化佩戴;对于行为恶劣的惯性恶意投诉人,应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其进入相关机关。更重要的是,他们希望在《公务员法》中明确规定:上级和机关负责人负有保护窗口一线基层公务员的责任。因为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只有写进规定,才会真正付诸行动。一名公务员如此诉苦道:“别只是给我们身上挂一个随身摄像机,就把处理恶意投诉人的责任一股脑儿推到我们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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