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已接受国家人权委员会(人权委)关于在招募行政实习生时纠正对非在校大学生与大学生之间差别待遇的整改建议。
4日,人权委表示,已于上月22日判断丽水市长和丽水市议会议长接受了“在青年行政实习项目中不得将申请资格限定为大学生”的建议。
人权委于今年5月24日建议丽水市长和丽水市议会议长,除非因职务特性确有必要,否则不得将青年行政实习项目的申请资格限定为大学生。作出这一判断的理由在于,从行政实习的目的来看,没有理由将非大学生的青年排除在外;并且考虑到需要行政实习生的用人机构的业务内容及资格条件,也难以断言只有拥有专科以上学历或正在大学就读者才能符合相关条件。
对此,丽水市回函称:“丽水市议会已于今年7月表决通过废止作为该项目依据的《丽水市大学生打工运营条例》案”,“丽水市将从明年起把青年实习生的申请资格从大学生扩大为普通青年并加以推进”。
人权委表示:“对丽水市长和丽水市议会议长接受人权委建议一事表示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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