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安警方:“请主动申报非法武器”
自愿举报可免除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全罗南道务安警察署(署长 Kim Jeongwan)4日表示,为了提前预防非法武器引发的恐怖事件及犯罪,自本月1日起一个月内实施第二次非法武器自首申报期。
非法武器自首申报对象为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持有或持有许可已被取消的枪支、火药类(火药、炸药、实弹、炮弹等)、刀剑、喷射器、电子冲击器、弩等一切非法武器。
在本次自首申报期内进行申报的,原则上免除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如本人希望继续持有,将在确认是否存在不合格事由等程序后予以许可。
申报方式为本人或代理人将非法武器提交至就近的公安机关(警察署、派出所、警务室)或设有申报点的军部队;如因不可避免的事由难以在申报期内提交非法武器的,可先通过电话或邮寄进行事前申报,之后再提交实物。
署长 Kim Jeongwan 表示:“近期接连发生的异常动机犯罪相关案件,引发社会关注,自首申报期结束后将在10月一个月内对非法武器开展集中整治,因此呼吁大家在本次自首申报期内全部申报非法武器。”
他特别表示:“根据《枪炮火药类管理法》,如非法制造、销售或持有枪支,可被判处3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处以3000万韩元以上1亿韩元以下罚金,请不要错过这次机会,务必全部如实申报。”
务安警察署计划通过本次自首申报期,根除成为社会不安因素的非法武器,持续努力预防枪支事故并维护社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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