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国家人权委员会(人权委)建议通过立法规定每名护士所负责的患者人数上限等事项。


在国际护士节这一天的12日,首尔站广场设置的新冠肺炎临时筛查站内,医务人员正在引导一名视力不佳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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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人权委表示,已于上月18日建议保健福祉部部长在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综合考虑医疗机构种类、病房特性等因素,设定适当水平的每名护士最大负责患者人数上限。同时,人权委还建议制定改进方案,使护理管理费差别支付制度能够符合提升护士配置水平的目的;强化对未遵守或未申报护士定员标准的医疗机构的行政处罚标准;制定改善超长工时劳动和待遇的方案;建立在传染病危机情况下保障安全健康工作权利的支持体系等制度改进措施。


人权委指出,“我国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出现了护士因过劳而做出极端选择、又因人手不足而集体提交辞职信等现象,暴露出护士劳动人权极为恶劣的问题。”并称,“护士人力短缺不仅会恶化护士自身的身心健康状况,还会提高患者的死亡率和并发症发生率,而三班倒轮班制下的夜班工作也会对护士的身体、精神和社会健康产生负面影响。”实际情况是,以2020年为基准,我国每千人中执业护士人数为4.4人,仅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平均水平8人的一半。



人权委表示:“希望以本次建议为契机,改善护士的劳动环境,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从而切实保障护士的劳动人权和国民的健康权。”并称:“今后将就相关事宜从多方面进行监测,在必要时另行制定追加的制度改进方案等,持续予以关注。”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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