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未公开信息非法获利12.7亿韩元股票 国民银行被予以“注意经营”处分
金融监督院采取经营注意与整改措施
金融监督院已通知在被查出员工牟取百亿韩元级不当收益的KB国民银行,要求其加强内部控制。
据金融业界3日消息,金融监督院于上月17日向国民银行下达了1项与强化内部控制相关的经营注意事项,以及1项内部信息管理体系改进事项。
根据《资本市场法》规定,证券代理部门员工在买卖金融投资产品时,受到“以本人名义交易”“仅通过1家金融投资公司·1个账户交易”等限制。相关部门员工在开立账户时,必须立即向合规监察人申报并报告交易明细。国民银行则规定,由员工自行确认与金融投资产品交易相关的指引后再进行申报。金融监督院指出,若仅依赖员工自发申报,可能无法发现并防止员工不当利用与职务相关信息的行为。
金融监督院要求,有必要通过缩短金融投资产品交易明细的报告周期,并将交易明细与其负责业务进行对比审查适当性等方式,来强化内部控制。同时,金融监督院还要求改进业务流程,在执行与客户公司进行咨询等名义变更代理业务时,将取得未公开信息的范围降至最低。
此外,金融监督院还要求,完善内部信息管理体系,包括录音并检查与客户公司电话咨询的内容、管理负责人履历、在证券代理部门内部设置信息交流屏障等。
此前,金融当局查明,国民银行证券代理部门所属员工在2021年1月至今年4月,代办61家上市公司无偿增资业务的过程中,事先获取未公开信息,以本人及家属名义买入股票。相关事实已通过证券期货委员会委员长快速审理程序(Fast Track)通报检方处理。这些员工的股票交易总收益约为127亿韩元。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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