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政界与市道教育监四方协商体第二次会议
研讨教师地位法修订方向
韩国朝野、政府及各市道教育监确定了为保护教师权利而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的方向。决定不再将正当的生活指导视为违反禁止儿童虐待行为的行径,并规定即使教师被举报涉嫌儿童虐待犯罪,如无正当事由不得对其作出停职处分。
社会副总理兼教育副总理Lee Jooho、首尔市教育监Cho Heeyeon、京畿道教育监Lim Taehee、国会教育委员会委员长Kim Cheolmin(隶属共同民主党)、教育委员会朝野干事即国民力量党议员Lee Cheolgyu、民主党议员Kim Youngho在国会会面,召开了朝野政市道教育监四方协商体第二次会议。
会后,他们对教育委员会法案小委员会中已讨论的法案内容等进行了检查。
首先,关于《提高教师地位及保护教育活动特别法》(教师地位法)的修订,将在涉及儿童虐待犯罪的调查、侦查过程中,义务化教育监提交意见;在发生侵害教师活动行为时,禁止校长缩小或隐瞒相关事实;并将目的不正当的所谓“恶性民怨”纳入侵害教育活动行为的范畴,同时把妨碍公务、捏造事实进行虚假指控、妨碍业务等行为也追加列为侵害教育活动的行为。此外,还将有关侵害教师活动行为的处置事项移交至教育支援厅地区教师权利保护委员会,要求在发生侵害行为时立即将侵害教育活动的学生与教师予以分离,并为被分离的学生另行制定并实施专门的教育方式。
同时,将通过修改《教育基本法》《初中等教育法》及《幼儿教育法》等,明确规定教师的正当生活指导不被视为违反《儿童福利法》中关于身体虐待、情绪虐待、疏忽照料等禁止儿童虐待行为的规定。
还决定进行完善,以确保教师在被举报涉嫌儿童虐待犯罪时,如无正当事由不得对其作出停职处分。上述内容将作为新议题提交教育委员会法案小委员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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