釜山市开展“进口水产品产地标识第二次专项检查”
截至12月5日检查共1691家进口水产品经营场所原产地标示违法行为
市及区·郡、国立水产品质量管理院釜山支院、海警相关人员和名誉监察员等60余人参与
釜山市将截至12月5日,对釜山市内从事进口水产品的进口企业、流通企业、零售企业等共1691家进口水产品经营场所(进口36家、流通247家、零售1408家)开展“进口水产品产地标示第二次专项检查”。
此次第二次专项检查是由于日本福岛核电站核污染水排海,引发消费者等对进口水产品产地的高度关注,为了集中查处进口水产品产地标示违法行为而制定的。
此前,市政府自5月1日至7月18日,对986家进口水产品经营场所开展了第一次专项检查,查获未标示产地7件和虚假标示6件违法行为,已移送检察机关或处以罚款。
此次第二次专项检查由釜山市各区、郡,国立水产品质量管理院釜山支院、釜山海警相关人员以及名誉监督员20人在内的60余人组成6至10个联合检查组开展。
政府与地方自治团体将构建有机协作体系,以联合检查产地标示现场的双轨制(Two-track)方式,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重点检查内容为:是否未标示产地、是否违反标示方法、是否存在虚假标示等是否遵守《产地标示法》;重点检查品种为活真鲷、活扇贝、活海鞘(海鞘)等3类。
重点检查品种是综合考虑进口数量、主要进口国、违法记录等因素后确定的。
在本次专项检查中被查出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中,对虚假标示产地的企业,将处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亿韩元以下罚金;对未标示产地的企业,将处以5万韩元以上、1000万韩元以下罚款。
海洋农水产局局长Kim Byeonggi表示:“福岛附近8个县的水产品已经禁止进口,希望水产品企业在市场中严格标示产地,提升流通水产品的可信度”,并叮嘱称,“本市也将彻底检查产地标示违法行为,以确保市民对水产品安全的信任能够得到保障”,同时表示,“我们将持续到年底推进为营造成熟悉放心购买的消费环境而实施的水产品共生折扣支援项目等,全力以赴促进水产品消费。”
釜山市为加强水产品安全性,今年下半年前将追加配备2台食品和水产品放射能分析设备,并在进口、生产、流通各环节实施放射能检测。同时,还通过进口水产品产地标示制度和流通履历制度,更加细致、严密地管理水产品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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