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畿道特别司法警察团查获的社会福利法人及设施补助金腐败案例

京畿道特别司法警察团查获的社会福利法人及设施补助金腐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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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畿道查获了17名人员,包括严禁挪用用途受限补助金却将其挪作个人学费,或将社会福利法人的建筑物非法出租、获取数亿韩元不当利益的法人成员及代表等。


京畿道特别司法警察团29日表示,自2月至7月,根据相关举报和走访调查开展集中侦查,共查获6处存在违法行为的社会福利设施(法人)及其设施长、法定代表人等17人,其中11人已移送检察机关起诉,其余6人也将在刑事立案侦查结束后移送检察机关。这些人通过侵吞补助金或获取不当利益共计15.4亿韩元。


具体腐败类型方面,安养市A地区儿童中心设施长将平日相熟的B某虚假登记为照护教师,从安养市领取人力成本补助金。此后通过从B某工资账户的借记卡中取现的“回扣”手法,在7年间共315次侵吞补助金8400万韩元。调查显示,A中心设施长将这笔钱用于自己研究生学费、家人医药费和生活费等私人用途。


安养市另一家C地区儿童中心设施长则在未实际开展儿童项目的情况下,虚假登记讲师并发放项目经费,或先向原本免费授课的讲师支付项目经费后再要回的方式,侵吞了248万韩元补助金。


京畿道特别司法警察团还查获了3家未经许可处置基本财产的社会福利法人。


根据《社会福利事业法》,社会福利法人在处置包括出租、出售等为履行宗旨事业所必需的基本财产时,须事先获得市、道知事的许可。


调查显示,安养市社会福利法人D的前任及现任代表,在未经道知事许可的情况下,将属于法人的11栋建筑物及附属土地(2万785平方米)等4处基本财产,在7年间非法有偿出租给第三方,获取了7.65亿韩元不当利益。


此外,位于水原市的社会福利法人E的代表,也被查出在3年间,未获道知事许可,非法有偿出租法人基本财产中的9个建筑单元(685.34平方米)。其通过无许可出租获取约2.0297亿韩元不当利益,并将其支出为法人运营费及下属福利设施运营费。


位于骊州市的F社会福利法人的前任理事长,同样在未获道知事许可的情况下,于2018年4月至2021年5月,将作为基本财产的建筑及土地(3万4900平方米)出租,获取了4.884亿韩元不当利益。


以向低收入阶层儿童提供生活支援及学费资助为宗旨的G社会福利法人的代表,为了与市郡及公共机构通过随意契约方式签订各类劳务等营利业务合同,使用法人收益款款待第三方打高尔夫、宴请吃饭而被查获。其还以证书注册报酬名义虚付人力成本,让代表本人及代表的小姨子等人侵吞法人资金,涉嫌将社会福利事业法人的收益款挪作非宗旨用途,目前相关嫌疑仍在侦查中。


京畿道特别司法警察团指出,上述行为均违反《社会福利事业法》,最高可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京畿道特别司法警察团团长Kim Gwangdeok表示:“社会福利法人的大多数相关人员都怀着使命感默默提供社会福利服务,但仍有部分不道德机构持续被查出为满足个人私利而违法。”他还称:“我们将对存在问题的社会福利设施及法人的补助金违规使用问题开展集中侦查,并加强对补助金腐败等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道内福利事业能够公平透明地推进。”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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