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裕正如何回答“是否承认分尸弃尸”
第二次公判准备期出庭 否认预谋犯罪
请求不公开审判 法官态度“消极”
因涉嫌通过家教应用结识同龄女性后将其杀害,并肢解、弃尸而被移送审判的Jung Yujeong(23岁)在第二次公判准备期日出庭,主张“并非预谋犯罪”。她还强调称,自己“(对社会)并没有一直心怀不满”。
据联合新闻社等报道,Jung Yujeong于28日上午11时20分左右出席在釜山地方法院刑事第6部(审判长法官 Kim Taeup)审理的第二次公判准备期日,并作出上述发言。
公判准备期日是确认被告人对犯罪嫌疑的立场并计划证据调查的程序,与正式公判不同,被告人无须必须亲自出席。尽管如此,继上月14日举行的首次公判准备期日之后,Jung Yujeong当天也与辩护人一同到庭。
当天,Jung某身着绿色系囚服,胸前佩戴着黄色名牌,这是给在社会上引发巨大波澜的重点观察收容对象所佩戴的标识。
据悉,Jung某在审理过程中大多低头看向下方,但当合议庭就证据采纳相关事项向Jung某及其辩护人作出说明时,她则看着法官认真听讲。而在轮到自己发言时,她以洪亮而清晰的声音作答,表现得较为积极。
当审判长询问是否属于有计划的犯罪时,Jung Yujeong回答称:“不是有计划的犯罪。”审判长又问:“是否认为起诉书中关于作案动机、实施犯罪的契机等记载内容与事实不符?”对此,Jung某回答:“是的。”
随后,对于“是否承认在案发当日杀害被害人并分尸后抛弃尸体”的提问,她回答:“是的,我承认。”对于“是否全部同意提交给合议庭的证据”等问题,她也回答“是的”。
当天的公判准备期日因Jung Yujeong委任辩护人准备不充分而休庭10分钟。休庭结束后,辩护人申请在今后的审理中传唤Jung Yujeong的父亲、祖父和继祖母等3人作为证人。在此过程中,Jung Yujeong还亲自向法官说出了这3人的姓名。
请求不公开审理…合议庭表露拒绝意向后其显露失望情绪
在公判接近尾声时,辩护人以担心引发模仿犯罪等为由,向合议庭申请不公开审理。辩护人表示:“本案的行为及其方式属于前所未有的特殊情况”,“本案的行为及方式可能会被歪曲地传达给大众,令人担忧的是会引发模仿犯罪,并对国民造成影响”。
对此,合议庭表示:“虽然对不公开审理申请的理由进行了考虑,但从宪法上保障国民知情权等角度来看,并不认为会对社会造成严重到必须不公开审理的负面影响”,“将汇总其他法官的意见,在下次期日再作说明”。
据悉,在听到合议庭对不公开审理持否定态度后,Jung Yujeong深深低下头,低到几乎看不见脸。辩护方在合议庭表明拒绝意向后仍再次请求不公开审理,由此推测,Jung某本人非常希望以不公开方式审理。
Jung Yujeong的首次正式公判期日定于今年9月18日上午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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