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山租房诈骗受害者30人将获救济
蔚山市申请→国土部最终认定为“受害者”
13处公寓住宅·14处办公公寓·3处多户住宅
蔚山地区的全租诈骗受害者中有30人将获得救济。
蔚山市28日表示,根据今年6月施行的《全租诈骗受害者支援及居住稳定特别法》,在蔚山共有30名承租人最终被国土交通部认定为“受害者”。
蔚山市在6月1日至8月23日期间共受理了45件全租诈骗受害者申请,完成调查后向国土交通部提出请求,其中33件被提交至全租诈骗受害者支援委员会审议,最终其中30件被认定为受害者。
按住房类型划分,共有13件为公寓等共同住宅,14件为办公型公寓,3件为多户住宅。
收到认定书的承租人此后可通过相关机构申请受害救济支援优惠。
根据特别法规定的受害者认定要件,包括:①完成住房交付和居民登记(迁入申报),并取得确定日期的情形(完成租赁权登记的情形也予以认可);②租赁保证金在5亿韩元以下的情形;③多数承租人已发生或预期将发生无法获得清偿的损失的情形;④房东存在不履行返还保证金债务意图的情形。
如满足上述全部要件,可获得包括协助进行拍卖及强制执行程序、信用恢复支援、金融支援及紧急福利支援等特别法规定的全部支援。
若申请承租人被认定仅符合第②项和第④项要件,则只能获得一般金融支援及紧急福利支援(适用于一房多卖、无权签约、信托诈骗等情形)。
若申请承租人被认定符合第①项、第③项和第④项要件,则仅可获得税收债权按份分配(将税收债权拆分后进行分配)方面的支援。
蔚山市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与政府有机协作,全力做好支援工作。
根据特别法,申请程序为:相关承租人附上所需资料向蔚山市提出申请,市政府在调查受害事实后于30日内转交国土交通部。
国土交通部经委员会审议和表决后,于30日内将结果通知承租人及相关机构。
详细内容可参阅蔚山市官方网站“最新消息”栏目中发布的《全租诈骗受害者认定申请受理指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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