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法虽已修订影响不大
选举在即监管法案难以通过

各地方自治团体正相继制定条例,以规范泛滥成灾的“政党横幅”。由于现行《户外广告物法》事实上对政党横幅几乎不设数量限制,因此有意见指出,地方自治团体的政党横幅规制条例涉嫌违反上位法。虽然修改该法才是根本解决之道,但外界批评认为,在明年国会议员总选举在即的情况下,各政党主动推动限制自身活动的法律修订,可能性非常小。


28日,首尔市议会开始召开第320次临时会议。本次临时会议上,将讨论国民力量党市议员 Heo Hun 提交的《首尔特别市户外广告物等管理及户外广告产业振兴条例部分修正条例案》。该条例案拟将政党横幅数量限定为每个国会议员选区不超过2条,同时,对已完成申报的政党横幅,允许其在指定张贴架上优先设置且不受数量限制。


12日上午,在仁川市延寿区Sogumbat十字路口,延寿区厅相关工作人员正在强制拆除违反市条例的政党横幅。 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12日上午,在仁川市延寿区Sogumbat十字路口,延寿区厅相关工作人员正在强制拆除违反市条例的政党横幅。 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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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党横幅完全受《户外广告物法》规制。围绕政党横幅的争议始于去年12月《户外广告物法》修订之后。该法为了保障政治表达自由,不对政党横幅的设置地点和数量加以限制。24日,国会召开全体会议并修订《公职选举法》,将禁止设置选举横幅等设施物的期间,从原来的“选举日180日前”缩短为“选举日120日前”。这是因为去年宪法法院就相关条款作出违宪不合宪判决,导致对选举横幅的规制消失、原则上可无限张贴,立法机关因此重新施加一定程度的限制。


部分人士期待,此次选举法修订将减少政党横幅数量,但事实并非如此。原因在于,选举法所规定的、会“影响选举”的选举横幅与政党横幅并非同一概念。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一位相关人士表示:“此次修订的选举法是针对与选举运动相关的部分”,“政党横幅只要不在选举法规定的选举期间悬挂即可。”


随着政党横幅铺天盖地,一些地方自治团体开始自行采取规制措施。仁川市今年6月通过条例,将政党悬挂的横幅在每个选区限制为4条,并将设置地点限定在指定张贴架上,自上月起已开始强制拆除不合规横幅。但行政安全部以该条例缺乏上位法授权条款、违反《地方自治法》为由,于今年6月向大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废止该条例。根据《地方自治法》第28条规定,若无法律授权规定,条例不得就限制权利或课以义务之事项作出规定。对此,仁川市议会以政党横幅乱立侵害基本权与平等权为由,向法院提交了违宪法律审查提请申请书。


行政安全部方面也颇为为难。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认同地方自治团体的意见,另一方面又负有依照法律予以制止的责任。生活空间政策课长 Shin Ilcheol 在本月举行的一场讨论会上表示:“应推动具有约束力的法律修订,以防止政党横幅乱立,使通常的政党活动与环境、安全、城市景观及公平性等因素能够协调统一。”Shin 课长在电话采访中也表示:“国会已提出多项相关法案,行政安全部也在汇总地方自治团体及一线的意见并转交给各议员办公室。”



但也有悲观预测认为,这一状况可能会持续到明年总选。Pai Chai 大学行政学系教授 Choi Hotaek 称:“由于选举已近在眼前,各政党赞成通过限制自身横幅的法律修订的可能性很小”,“事实上除了修法别无他途,因此当前阶段尤需舆论持续关注。”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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