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定违反动物保护法…判处80小时社会服务

一名饲主将自家宠物犬贵宾犬活埋在土里,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


济州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单独合议庭法官 Oh Jia 于24日以违反《动物保护法》嫌疑,分别判处被移送审判的30多岁女性A某和A某的40多岁男性熟人B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并命令各履行80小时社会服务。


去年4月19日上午,在济州市涯月邑一处空地上,人们发现一只被活埋的贵宾犬,只露出嘴和鼻子。照片为救助者在网络社区公开的当时发现现场画面。图片由网络社区提供

去年4月19日上午,在济州市涯月邑一处空地上,人们发现一只被活埋的贵宾犬,只露出嘴和鼻子。照片为救助者在网络社区公开的当时发现现场画面。图片由网络社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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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诉事实,两人于去年4月19日凌晨2时54分左右,在济州市涯月邑一处空地,用事先准备好的铁锹挖好坑后,将A某饲养的一只贵宾犬活埋。


被埋在地下的这只贵宾犬在6小时后的当天晚8时50分左右被路人发现。被发现时,贵宾犬只露出鼻子和嘴部,发出“呜、呜”的声音。


获救后,它依然惊恐不安,形体消瘦。经推测约7岁,这只贵宾犬体内植入了登记芯片,也就是说是一只已登记、有主人的狗。


此前,济州已对2个月龄以上的宠物犬实行强制动物登记制度。如不履行,将被处以20万至60万韩元的罚款。动物登记可通过内置式(芯片)或外置式(项圈式)两种方式进行。


最初曾供称“把养的狗弄丢了”的A某,在事件引发全国公愤后,于同月21日与B某一起自首。


此后,A某先是陈述“把宠物犬弄丢了”,又改口称“以为它已经死了才埋掉的”等。但警方调取并确认了闭路电视(CCTV)以及车辆行车记录仪视频后,认定被埋入土中的贵宾犬当时仍然存活。


A某的辩护人在上月6日的结案公判最终辩论中表示:“当时被告因个人事务承受巨大精神压力,一时冲动实施了本案犯罪行为”,恳请从轻处理。当时A某也在最后陈述中低头表示“对小狗很抱歉”。


合议庭指出:“即便考虑到作案动机,犯罪情节依然恶劣”,但同时说明量刑理由称,“不过也考虑到被告人均为初犯、受害犬只已被救出等情节”。



另一方面,据悉,这只因本案一度患上皮肤病的贵宾犬,所幸目前已经恢复健康,并在济州遇到新的主人,得到了“Dami”这一新名字。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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