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前首尔龙山警察署署长Lee Imjae(53岁)一方主张其在梨泰院惨案当时未能正确收听无线电通话一事,检方称,这一主张不会影响其业务过失致死伤嫌疑的成立。


图片由联合通讯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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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在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刑事合议11庭(审判长 Bae Sungjung)审理的庭审中,检方表示,已于本月7日向合议庭提交了载有上述内容的意见书。


检方相关人士表示:“根据刑法第14条,过失犯是在行为人并未认识到的情况下成立,因此前署长是否实际收听到无线电通话,与罪名成立无关”,“如果在完全听到无线电内容后仍未采取措施,那就属于故意犯罪的范畴。”


前署长被指在惨案当日,尽管可以预见到梨泰院一带因大规模人流而发生安全事故,却未制定防止事故的对策,也未及时采取部署机动警力、实施道路管制等措施,从而加重人员伤亡,因而被以业务过失致死伤等罪名起诉。在此前庭审中,前署长一方的辩护人主张,前署长在晚上10时36分就惨案首次下达动员警力指示之前,仅凭无线电内容无法准确认识到惨案正在发生。


当天出庭作证的是惨案发生时隶属龙山警署警备科、负责协助前署长收听无线电及传达指示的崔某。崔某证言称,惨案当晚约10时35分听到请求刑警增援的无线电通话之前,前署长和他本人一直认为是发生了“群体斗殴”。他还表示:“(从情况室)自下午6时起就不断接到‘好像要被挤压致死’的报警,而每逢万圣节都会有类似报警,所以当时认为属于正常情况。”



起诉书中记载,前署长在同一时间指示崔某向龙山警署112治安综合情况室了解情况,崔某与情况室通话后向其报告称,“不断有‘好像要被挤压致死’的报警打进来”。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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